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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澄江新村四期违反拆迁协议,群众利益受损,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 [打印本页]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1 20:38
标题: 澄江新村四期违反拆迁协议,群众利益受损,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

       昨天是大部分澄江新村四期拆迁安置领房子的日期,可是老百姓拿到房款结算表后发现与拆迁协议的结算价格相比要多花将近两万块,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按照拆迁协议来?
        仔细研究这个房款结算表,再经过打听,情况如下:协议签的时候是安置在高层。现在改到小高层,赠送面积少了,所以老百姓要加钱。加多少钱,都是他们说了算,老百姓没有议价权。
       试问相关部门,拆迁安置这四年多来,你们把高层换到小高层,有和老百姓商议哪怕是告知过吗?不管是书面,电话,或者信息。未经过任何沟通,更改拆迁协议内容,到了交房的时候一纸房款结算表,老百姓要加钱,没有任何解释和沟通。漠视群众利益,简单、粗暴、冷漠。
        请问违反拆迁协议把高层换到小高层,是老百姓造成的原因吗?不管你们有什么理由,(实际上三期有高层,但是没有给安置群众)协议是双方签署的,你们更改内容是不是要和拆迁群众双方协商?未经商议,你们单方面把高层变成小高层,并且单方面给减少的面积定以市场价格,单方面要求群众为更换结果买单,是不是很不公平?
        拆迁安置的当地群众现在存在很大的疑惑和不满。以下问题请相关部门答复处理
1、要么按照拆迁安置协议来,安置到高层。要么置换小高层,但需要拆迁安置双方重新议价。
2、当初拆迁的时候,说农村拆迁安置,前十年有物业费补贴,现在为什么一分钱不补,还要交物业费?
3、作为拆迁安置房,应该安装门窗、马桶、等基本生活设施。澄江新村四期为什么都没有安装?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1 22:11
拆迁安置房应当配备的房门、马桶等基本设施为什么没有,一二三期都有,为什么四期没有?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1 22:14
拆迁的时候说的十年物业补贴费用,现在为什么一分钱也没有?农村房子不用交物业费,变成小区说好了的补贴十年物业费,为什么没了?
作者: 小虎六    时间: 2023-1-11 22:54
拆迁的时候说的十年物业补贴费用,现在为什么一分钱也没有?农村房子不用交物业费,变成小区说好了的补贴十年物业费,为什么没了?顶一个!
作者: 宣城名哥    时间: 2023-1-11 23:06
好好的找他们理论一下
作者: 王明    时间: 2023-1-12 08:04
有事发生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23-1-12 14:09
顶一下,望有关领导予以解决。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2 19:33
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为什么没有人说话?
作者: 人民人民    时间: 2023-1-12 20:47
政府是讲诚信的!按协议来,不要让步,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
作者: 孙滢    时间: 2023-1-13 09:06
是的,太坑了,物业费1.29元一平,这还是城郊,就市中心凤凰城才7毛一平,不合理,就一期二期三期物业费也便宜些,毛坯房还可以折扣
作者: 网上一游    时间: 2023-1-13 19:12
1、定价4600元/㎡高了,4200元/㎡比较合适。2、室内门没有、卫生洁具没有,不符合安置房交房标准。3、拆迁时囗头承诺免10年物业费,现在不给,有欺诈行为。物业费在0.95元/㎡较为合理。4、高层面积补9%,现在小高层面积补6%.拆迁协议没体现。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3 20:21
请相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6 08:25
这么长时间了,应该给出解决方案了吧
作者: 小虎六    时间: 2023-1-16 12:51
现在给答复了吗?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16 20:52
小虎六 发表于 2023-01-16 12:51
现在给答复了吗?

没有回复,没有任何消息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23-1-17 10:12
顶一下。。。。。。
作者: 阿尔法狗    时间: 2023-1-17 18:51
支持曝光,支持挖掘深层问题
作者: 土豆烧鸡    时间: 2023-1-18 17:00
黑骑士 发表于 2023-1-12 19:33
拆迁安置归哪个部门管,为什么没有人说话?


作者: 健康好油    时间: 2023-1-18 17:49
将无耻进行到底
作者: 宣城城建集团    时间: 2023-1-20 09:3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澄江四期违反拆迁协议,群众利益受损的帖子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澄江新村四期项目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并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满足《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建房〔2013〕92号)文件规定要求,内门、马桶均为交付后用户自理部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25 23:54
宣城城建集团 发表于 2023-01-20 09:36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澄江四期违反拆迁协议,群众利益受损的帖子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澄江新村四期项目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施工,并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满足《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建房〔2013〕92号)文件规定要求,内门、马桶均为交付后用户自理部分。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宣城城建集团,你好!贵单位对帖子的回复我已经看到。
        首先,建议你单位在回复帖子的时候,要表明你们在澄江新村四期安置房项目中,所扮演的角色。假如你单位是“建设单位”,通俗来讲也就是“造房子”的,那么你们的表述没有问题——房子我造好了,符合标准,造的没问题。但是冤有头、债有主。至于室内门、马桶、等生活设施,你们找“分房子”的部门(负责房屋安置的)解决。
        和群众谈判,签署安置协议的也不是你单位,所以你们没有问题。
        但是你单位的回复一直未表明自己的角色,就有替其他单位背锅、浑水摸鱼的嫌疑了。因为帖子主要讲的是房屋安置,也就是“分房子”的问题。而你单位作为“造房子”的建设单位,在这里强调房子造的没问题。这不是牛头不对马嘴吗?
        其次,如果你单位是负责房屋安置(分房子)的单位,或者既是项目建设单位(造房子)也是负责房屋安置(分房子)的单位。那你们的问题可大了。
        第一、你们在回复中所引用的文件《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建房〔2013〕92号)适用对象是新建住宅小区,也就是造新房子,新建住宅小区大部分都是商品房。也就是说,这是看房子造的行不行,符不符合标准的文件。整个文件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拆迁房屋的安置分配问题”,以及“安置房不需要安装室内门、马桶等设施”。你们拿造房子的文件来回复违反房屋拆迁协议的问题。拿造房子的文件来回答分房子的问题,这不是愚弄百姓,误导舆论,混淆视听吗?
        省住建厅(建房〔2013〕92号)文件全文,等下我发出来,大家仔细看看,千万不能被忽悠了。
        第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安置房屋没有内门,马桶设施等问题。还有违反拆迁协议的问题,你们为什么视而不见,逃避问题。
作者: 小虎六    时间: 2023-1-26 23:21
这么长时间了,应该给出解决方案了吧!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27 13:33
省住建厅(建房〔2013〕92号)文件全文,大家仔细看看,千万不能被忽悠了。







作者: 宣城城建集团    时间: 2023-1-28 11:42
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1.我集团受市政府委托,代建澄江新村四期项目,作为建设单位,项目全过程按程序办理,符合标准。2.具体的征迁问题,请咨询征迁责任单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1-28 22:35
宣城城建集团 发表于 2023-01-28 11:42
市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1.我集团受市政府委托,代建澄江新村四期项目,作为建设单位,项目全过程按程序办理,符合标准。2.具体的征迁问题,请咨询征迁责任单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

宣城城建集团你好:
        首先,对你单位能够积极回应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态度,表示认可。
        其次,澄江新村四期项目建设没有问题,主要是拆迁安置的问题。而负责拆迁安置的相关部门至今仍未给予任何答复。请相关部门领导尽快研究解决,不能一拖再拖。
作者: 水墨油彩    时间: 2023-1-30 16:28
百姓利益无小事,利益受损,要坚决依法维护。
建议楼主把你们《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单位弄清,如某地产开发单位,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如住建局。现在政务基本互通,只要在政府网站反映,基本都可转到主管部门;
你们可以集体维权,向其发答复事宜函(发送地址就是其单位工商注册地址,保留邮递单据等证明),明确维权内容,说明法律后果及产生的费用,进而降低维权成本。
作者: 木子琴海    时间: 2023-1-31 09:18
群众的利益在一些官员的眼里根本不算什么,这些官员只一心盘算自己的小九九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2-5 10:30
水墨油彩 发表于 2023-01-30 16:28
百姓利益无小事,利益受损,要坚决依法维护。
建议楼主把你们《拆迁协议》的签订主体单位弄清,如某地产开发单位,向其主管部门反映,如住建局。现在政务基本互通,只要在政府网站反映,基本都可转到主管部门;
你们可以集体维权,向其发答复事宜函(发送地址就是其单位工商注册地址,保留邮递单据等证明),明确维权内容,说明法律后果及产生的费用,进而降低维权成本。

征迁协议不是和开发商签的,相关部门也知晓这个事情,但是就是不解决。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23-2-5 11:42
澄江新村四期违反拆签协议的问题,不能无限期拖延,公信力的透支是有底线的。相关部门应当正面回应,并予以解决。安置房室内门及马桶洁具等配套设施要及时安装。
作者: 蓝色阳光    时间: 2023-10-11 08:54
现在解决了吗?
作者: 徽韵-江南    时间: 2023-10-11 08:58
又是CJ公司的G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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