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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前期物业备案的不合理性 [打印本页]

作者: 金榜题名    时间: 2023-12-11 07:36
标题: 论前期物业备案的不合理性
前期物业备案没有看到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定价比较随意,导致业主和物业点矛盾根源产生,交房后物业公司根本达不到收费标准对应的服务标准,从而导致物业不作为业主不交费的恶性循环产生。再加上小区业主委员会长期难成立,物业无约束,公共收益不公开不透明,物业随意出租物业用房营利。乱七八糟
作者: 想当瘦子    时间: 2023-12-11 15:49

作者: xcltjsh    时间: 2023-12-11 16:18
的确是,不合理。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完成过渡期,直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核算成本,再行定价
作者: 经典故事    时间: 2023-12-11 16:44

作者: 呵呵小小    时间: 2023-12-11 19:31
xcltjsh 发表于 2023-12-11 16:18
的确是,不合理。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完成过渡期,直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核算成本,再行定价

现在的物业费是不是物业公司说多少就多少,我们小区物业费高大1.4元一平。这么高的物业费,地下车库就像走迷宫一样。连个指示牌都没有。

作者: 我爱桃园    时间: 2023-12-11 19:37
论坛上高质量有品位的贴
作者: hujun_f    时间: 2023-12-11 21:21
本来合同,就是双方共同商量后,然后达成一致才签订,但是现在很多合同都是提供服务一方的出合同,然后要求出钱购买合同的一方签订,而且还没地方讲理!
作者: 火烈鸟    时间: 2023-12-11 22:17
作为物业,其资费标准需要物价和物业管理部门严格把关,而不是求爹爹拜奶奶让所有业主同意才能进入,那样小区早成了垃圾场、乱成一锅粥了。其实如果政府部门都监管不好物业,靠所谓业委会就能监管好物业?就不怕他们沆瀣一气?
作者: 爱奶茶    时间: 2023-12-11 22:58
说出多少人的心声。物业就把小区当成私有财产,想干嘛就干嘛,有的物业和某村委会是一伙人,把物业用房给村委会使用,侵害业主利益。
作者: 想当瘦子    时间: 2023-12-12 08:25

作者: 南方居士    时间: 2023-12-12 08:35

作者: 好家伙    时间: 2023-12-17 21:04
最可恨的就是某公司和某部门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作者: 鑫小粉    时间: 2023-12-1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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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门学童    时间: 2023-12-18 10:53
说出多少人的心声。物业就把小区当成私有财产,想干嘛就干嘛,侵害业主利益。强烈建议政府部门要有作为!!!
作者: ABCD    时间: 2023-12-18 10:56
建委,房管局,物业办要切实管理好物业公司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核定征收。杜绝领房时强迫签的所谓合同,不签领不了房。每平方交几元的物业费其实就是甩个垃圾。小区大门畅开。保安只是地下车库收费。凭什么要收费那么高?
作者: 之乎也者    时间: 2023-12-18 13:01
狼和狈一旦成了连体兄弟,什么作奸犯科的事都干得出来
作者: 鑫小粉    时间: 2023-12-18 18:00
顶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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