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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要把群众的的诉求敷衍了事--观双塔路停车场建议回复有感 [打印本页]

作者: 独唱团    时间: 2024-4-28 08:24
标题: 不要把群众的的诉求敷衍了事--观双塔路停车场建议回复有感
有网友在论坛发帖,主要诉求是问能否打通盛世御景小区和该停车场的通道,以便该小区居民方便停车,也可以降低停车场的空置率,两全其美的事情。
“城建运营”官方账号给予了回复,此处应给予掌声!但是细观回复内容可以发现,基本上可以说是“你讲你的我说我的”,楼主讨论的主要内容不是费用问题你在这回复一大堆包月包年费用,解决问题了吗,没有。

此案不仅是个例,之前也有部分群众诉求,给予的回复也是隔靴搔痒。还是希望我们部分单位的同志能够真正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处理时用心一点。比如城管执法局的账号回复,基本上还是让人满意的。






作者: 宣城阿超    时间: 2024-4-28 08:59
老弟,开个门,就不止100元/月了。


多走路,有益身体健康。
作者: 淡丶定    时间: 2024-4-28 09:55
打通的话,应该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吧,围墙应该是小区业主共有,停车场估计没权力私自打通。
作者: 鱼巴巴    时间: 2024-4-28 09:59
通过“三个下沉”,将数据推到基层干部的掌上,将服务送到社区群众的身边,将治理和服务的渠道下延到的服务群众的第一线。
作者: 解构    时间: 2024-4-28 11:08
千万不能把说了当做了,做了当做成了!
作者: 谁的新欢旧爱    时间: 2024-4-28 11:23
现在在某人带领下 是越来越差 业绩吹的比天都高。干事情就敷衍了事
作者: 不知道吗    时间: 2024-4-28 11:32

作者: 远山如帆    时间: 2024-4-28 11:32
顶帖拿分
作者: 前寒武纪    时间: 2024-4-28 13:44
顶帖拿分
作者: 菠萝头啊    时间: 2024-4-28 17:37
我之前也看过这个帖子,表达一下自己观点:
      1.收费单位肯定也想提高收益,不然不会低于市场价收取停车费。回复之前那个人提出的合理价格方案;
     2.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小区围墙属于公共部位,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如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可以认定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个公司大概率不敢拆,即使敢拆,业主和物业公司大概率不会同意;
     3.我猜想物业公司肯定不会同意,如果小区都停这个停车场,物业公司大概收不到车位服务费了,影响物业收益;
     4.我去那边办过事情,停过那个停车场,停车场车确实不多,停车场和小区之间是个陡坡,如修台阶,下雨下雪天如果不注意,确有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不是别人回复的隔靴搔痒的,别人能做的只能是那些,其他的人家做不了。别人如回复修台阶搞不了,肯定要被骂。如回复能修台阶,最后业主、物业公司不同意,人家搞不了,又要被骂。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对,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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