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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议事规则》中业主大会可以将其行使的相关权利委托给业委会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9 10:40
标题: 在《议事规则》中业主大会可以将其行使的相关权利委托给业委会吗?
在一些小区中,为了决策方便,在《议事规则》中将一些原本应由业主大会行使的权利委托给了业委会代为行使,这样做合法吗?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1 11:06
一些网友在贴子说,因为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授权,所以,业委会有权对小区的相关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这样的说法对不对?
作者: 菲你不可    时间: 2024-5-11 11:12
少在这装逼了,做好自己小区的事,人家小区好坏跟你没关系,还不知道自己小区是啥样了,你把自己小区做好,才有资格去说别人,勺的青疼。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1 11:19
菲你不可 发表于 2024-5-11 11:12
少在这装逼了,做好自己小区的事,人家小区好坏跟你没关系,还不知道自己小区是啥样了,你把自己小区做好, ...

不能谈这事?
作者: 菲你不可    时间: 2024-5-11 11:21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1 11:19
不能谈这事?

你管得着别人小区吗?像我们小区没有业委会,不也好的很吗?我们的物业服务相对来说还是不错的,老百姓都是居家过日子,哪有时间勺这些事情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4-5-11 13:23
程序非常重要,没有程序,成立业委会又有什么用!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1 13:56
卢一飞 发表于 2024-5-11 13:23
程序非常重要,没有程序,成立业委会又有什么用!

是的,但一些所谓“高智”的,在拿下“业委会”后,如果他们想干坏事,就会在《议事规则》的委托内容上想歪点,因为,如果《议事规则》中,将那些原本应该属于业主大会决定的事情,委托给业委会,表面上看,程序没有问题,但实质上,这样的《议事规则》就让业主大会成了摆设,为业委会的少数心术不正的人干坏事提供了方便。因此,弄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
作者: 西门淡定    时间: 2024-5-11 14:43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1 13:56
是的,但一些所谓“高智”的,在拿下“业委会”后,如果他们想干坏事,就会在《议事规则》的委托内容上想 ...


如果这么想,那还不如就住在农村里,自己盖个房子,和谁都不搭噶,在我眼里谁最反对成立业委会,那就是物业公司的人,因为只有物业公司才希望业主们是一盘散沙

不知道你哪个小区,像你心术这么正的不去参加本小区业委会,是你小区的极大损失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1 14:54
西门淡定 发表于 2024-5-11 14:43
如果这么想,那还不如就住在农村里,自己盖个房子,和谁都不搭噶,在我眼里谁最反对成立业委会,那就是 ...

制定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就是认为”人性本恶“。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1 14:58
西门淡定 发表于 2024-5-11 14:43
如果这么想,那还不如就住在农村里,自己盖个房子,和谁都不搭噶,在我眼里谁最反对成立业委会,那就是 ...

如果让《议事规则》的内容既合情又合法,就可以让好人干更多的好事,坏人干不了坏事。
作者: 西门淡定    时间: 2024-5-11 15:33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1 14:58
如果让《议事规则》的内容既合情又合法,就可以让好人干更多的好事,坏人干不了坏事。

所以讲,你应该参与你们小区业委会事务当中,一方面制定好你们小区的议事规则,一方面做好业委会工作,不仅干好事,也让坏人干不了坏事。

而且你更应该将你制定的议事规则分享到论坛来,让其他人也多了解,多学习,多借鉴,多参考,这不也是干好事。

你不参与,确实是你们小区的损失
作者: 西门淡定    时间: 2024-5-11 15:34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1 14:54
制定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就是认为”人性本恶“。

讲的对啊,你应该参与啊,理论要和实践结合起来,你也是为你小区做好事
作者: 木子琴海    时间: 2024-5-11 15:53
没真实地反映业主大会的决议与要求,这个委托的行使就是无效的,也是侵权的,因为它没有忠实执行业主大会的委托的真实意愿
作者: 山峦沟壑    时间: 2024-5-11 23:03
应该不可以,物权法中有关定,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并没有制定规则权限,但可以向业主大会提交建议。
作者: 山峦沟壑    时间: 2024-5-11 23:06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1 11:06
一些网友在贴子说,因为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授权,所以,业委会有权对小区的相关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 ...

不对,业委会只能执行大会决定的具体事件,可以根据大会决定实施具体管理方案,不可以擅自决定和决策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2 11:58
西门淡定 发表于 2024-5-11 15:33
所以讲,你应该参与你们小区业委会事务当中,一方面制定好你们小区的议事规则,一方面做好业委会工作,不 ...

做一些宣传工作也是一种贡献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2 12:01
木子琴海 发表于 2024-5-11 15:53
没真实地反映业主大会的决议与要求,这个委托的行使就是无效的,也是侵权的,因为它没有忠实执行业主大会的 ...

你说到点子上了,就是,哪些可以委托,哪些不能委托,即使有委托也是无效的。下面,我会结合一些案例来谈这个问题。
作者: 西门淡定    时间: 2024-5-12 12:58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2 11:58
做一些宣传工作也是一种贡献


意思就是光说不做?

你们小区的一大损失!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3 08:41
首先了解一下,《议事规则》的草拟和内容。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草拟,《议事规则》内容主要包括 :
一、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五、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七、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八、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九、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十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3 10:11
上面的十一条中,其实,第二条是最关键的,就是确定业委会的职责,说白一点,就是业委会授权业委会干哪些事?
由于《物权法》、各类《物业条例》、《民法典》虽然对业主、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权力和义务作了规定,但对哪些事情业主大会可以委托业委会行使权力,哪些事情不能够委托没有明确说明,于是,现实中,一些业委会在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时,将原本法定应由业主大会行使的基本权利“委托”给了业委会,让业主大会名存实亡。
通过既往的案例,法院对哪些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委托,哪些不能委托,作了明确说明。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3 16:45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3 10:11
上面的十一条中,其实,第二条是最关键的,就是确定业委会的职责,说白一点,就是业委会授权业委会干哪些事 ...

这是2000年发生上海的一个案例,一个小区业主因为业委会告了,这个案件本身没有太多的特殊之处,“亮点”在判决书中,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业主大会委托业委会的内容进行较为明确限定,判决书中的原话是:“本院认为,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定需要全体业主共同行使的,原则上应由业主共同行使,如《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关于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事项。二是非法定需要全体业主共同行使的,如《议事规则》等业主自治章程约定属于业主大会权利范围,业主大会另行授权业委会行使的,业委会有权行使。”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3 16:56
通过上面的案例,很明确地说明,《民法典》中第二百七十二条中的内容,业主大会无权通过《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进行“委托”给业委会。这些内容包括: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4 16:04
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在你们小区的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中,将业主的上述权利“委托”给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的,这些“委托”是违法和无效的!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5 11:47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5-14 16:04
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在你们小区的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中,将业主的上述权利“委托”给 ...

通俗一点说就是,如果作为小区的业主,涉及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相关事项,在正常情况下(指能够被联系到),如果没有征求你本人的意见(或书面),那么,不论业主大会还是业委会所作出的决定都是违法和无效的,业主享有法定的可申请撤销的权利。
作者: 颛顼的后裔    时间: 2024-5-17 16:56
敬亭苑小区的业主,在监督业委会,以法维权上,带了个好头!
如果能够依法定程序对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进行修订和完善,就能够更好地从制度上,对业委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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