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有数 发表于 2024-9-11 08:34
人防工程是绝对不能用于买卖交易,楼主可以组织业主投诉抗拒,抵制不良倾向出现保障自身权益。
水阳表嫂 发表于 2024-9-11 09:03
人防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更谈不上买卖,通知上是可以办理产权。所以未知全貌不予置评。
火烈鸟 发表于 2024-9-11 14:13
百度上说是不给卖,但实际上都在卖?为什么?估计是管理部门和开发商有这样的底气,那就是虽然你买了车位, ...
省略号 发表于 2024-9-11 16:09
哪里的人防车位都在卖???
市国动办 发表于 2024-09-11 15:32
网友宣城木子:
您好!关于您在宣城论坛上反映的康桥风景人防车位买卖问题,我办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2.人防车位不得出售(让),但可以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3.康桥风景小区地下车库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两种,产权车位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并办理产权登记,人防车位只能出租,但由于该小区人防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近期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相关程序,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第二十二条,“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该小区人防车位尚不具备租赁条件。经与宣城智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待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会提供具体的人防车位租赁方案以便为广大业主服务。
云兮 发表于 2024-9-12 08:12
出卖的一定不是人防车位。
市国动办 发表于 2024-9-11 15:32
网友宣城木子:
您好!关于您在宣城论坛上反映的康桥风景人防车位买卖问题,我办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回 ...
云兮 发表于 2024-9-12 08:12
出卖的一定不是人防车位。
只求一钓 发表于 2024-9-12 11:34
康桥风景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车位分为两种,黄色是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蓝色是产权车位可以买卖,同是人 ...
改换门庭 发表于 2024-9-12 15:24
一个地下室,还有这样区分?
宣大城论坛 发表于 2024-9-12 17:42
中锐卖了啊,能咋地老百姓钱能要回来?
改换门庭 发表于 2024-9-12 15:24
一个地下室,还有这样区分?
只求一钓 发表于 2024-9-12 11:34
康桥风景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车位分为两种,黄色是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蓝色是产权车位可以买卖,同是人 ...
宣大城论坛 发表于 2024-9-12 17:42
中锐卖了啊,能咋地老百姓钱能要回来?
东方。舰 发表于 2024-9-13 11:09
纯粹是耍流氓
回收人民币 发表于 2024-9-11 20:34
我就想问下通知上面说的,建设单位开发商有权利把车库转让给营销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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