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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谁堵了府山广场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犹如生命的绿色通道 [打印本页]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2 08:20
标题: 是谁堵了府山广场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犹如生命的绿色通道
在城市的脉络中,消防通道犹如生命的绿色通道,承载着在紧急时刻拯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使命。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地方出现了用石墩擅自非法拦截消防通道的现象,这一行为带来的后果可能极其严重。
消防通道是火灾发生时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迅速扑灭火灾、营救被困人员的关键通道。一旦被石墩拦截,消防车无法及时到达火灾现场,火势便可能在等待中迅速蔓延。想象一下,熊熊大火无情地吞噬着建筑物,被困人员在绝望中等待救援,而消防车却因被石墩阻挡无法靠近,那将是多么可怕的场景。每一秒的延误都可能导致更多的生命消逝、更多的财产化为灰烬。
非法拦截消防通道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用石墩拦截消防通道的行为,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
为了我们的城市安全,为了每一个生命和每一份财产,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杜绝用石墩擅自非法拦截消防通道的行为。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就是为生命和希望留出一条宽阔的道路。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2 08:21
希望法治能够管一管消防通道。
作者: 水阳滴人    时间: 2024-10-12 14:12
一般认为没出事就是没问题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4-10-12 16:09
里头整幢楼在招租
作者: 又混了一天    时间: 2024-10-14 07:33
安全生产大于天
作者: 好问者    时间: 2024-10-14 08:41
估计有人想在公共区域停车,危言耸听了,石头球在火情时可以移开,分分事情,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4 18:46
公共经营场所配套公共车位是市场与为经济服务的需要。老百姓要求恢复被毁的公共车位于法于理也是符合的。但是如果是存在政商勾结毁掉公共车位,帮助那些利用国家公共资源设立停车位收费,而且还妨碍妨害消防通道,置人民生命和财产不顾,这个责任是不小的,希望不会是这样发生?在政商复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4 18:51
普通人能公共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背后意义是什么?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4 20:0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同违法乱纪行为勇于斗争,敢于斗争。
作者: 飞狼    时间: 2024-10-14 23:01
府山广场不但消防通道乱停车,环体育场边的道路与叠峰路交叉路口,几乎每天都有车子停在路口的坡道上也没有人管,严重阻碍了车辆进出与汇车,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上坡往叠嶂路出车,本来因坡度阻挡了一部分视线,又多出一辆辆乱停路口的车,更难注意叠嶂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真的很危险,栏杆上的有关部门《不准停车》的告示牌形同虚设,停车的人根本就无视,依然屹立如山,好像告诉你就算神仙来了也撼动不了他。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5 06:57
学习一下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5 06:57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作者: 旺旺大礼包    时间: 2024-10-15 09:47
不出事的时候都这样,出过类似的事后,然后整改一段时间,然后又是这样,
作者: 好问者    时间: 2024-10-15 12:04
爱的哲学 发表于 2024-10-15 06:57
学习一下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 ...

现实中是不搞可移动的石头球阻拦,会停很多不自觉的车辆,更危害大。支持石头球措施,发生火情一拉就开了。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5 13:05
消防法,第60条((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是违法行为,那么谁有胆量敢于与法律对干呢?
作者: 爱的哲学    时间: 2024-10-15 13:07
谁干的我不知道,但是严重违法的事,千万不要干,法律后果很严重。教育不改,就是寻衅滋事犯罪了。
作者: 市住建局    时间: 2024-10-15 15:08
“爱的哲学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查勘,反映位置为府山瑞景苑消防通道,设有瑞景苑物业管理通行道闸。通道旁侧为我单位管理府山广场,广场下方为台客隆超市,鉴于市民游玩安全及楼层承重,广场区域不允许机动车辆停放及通行,故我单位于广场边缘区域设置石球作为临时路障。其中部分石球被放置于消防通道,用以防范重型车辆进入广场、破坏楼层结构,不影响车辆经由道闸进入消防通道。目前,我单位已安排广场物业管理单位移动石球至广场边缘,并要求加强保安巡查,防范机动车辆进入广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作者: 皖南浮萍    时间: 2024-10-15 18:54
爱的哲学 发表于 2024-10-15 06:57
学习一下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说了这么多有什么用?看看大楼里堵塞疏散通道的太多了,楼梯间前室和疏散楼梯都成了某些人的私人储藏室,堆了一大堆废品,说了也没用,物业说没有执法权也管不了,自私的人太多了。
作者: 煙丶火    时间: 2024-10-16 09:47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4-10-16 22:13
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24-10-15 15:08
“爱的哲学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查 ...

道匣没设计好,搞石球挡一下,小区里这东西也害人驶近了看不见,等看见了,车子就擦上了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4-10-16 22:15
新百旁边两间租不掉门面台阶把人行道挡得很窄,也沒见哪个部门出面管管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4-10-16 22:17
好问者 发表于 2024-10-14 08:41
估计有人想在公共区域停车,危言耸听了,石头球在火情时可以移开,分分事情,

想道闸上省点钱,搞几个石头充个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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