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农委 发表于 2025-1-17 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 ...
宣州农委 发表于 2025-1-17 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 ...
宣州农委 发表于 2025-01-17 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关注,我区禁渔区域为青弋江干流和水阳江干流,宛溪河不属于禁渔区;我区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2025年1月16日晚,我局立即安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前往宛溪河核查,现场暂未发现使用下地笼、下丝网及电鱼现象。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支持,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属地街道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现象。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
宣州农委 发表于 2025-01-17 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关注,我区禁渔区域为青弋江干流和水阳江干流,宛溪河不属于禁渔区;我区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2025年1月16日晚,我局立即安排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前往宛溪河核查,现场暂未发现使用下地笼、下丝网及电鱼现象。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支持,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属地街道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现象。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7日
宣州农委 发表于 2025-1-17 09: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现场勘察,现回复如下:
感谢网友对我区禁渔工作的 ...
老江湖 发表于 2025-1-20 21:28
敷衍一下是不行的,要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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