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渡学院 发表于 2025-4-17 15:22
你说谁有理?
左or右 发表于 2025-4-17 15:03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道理呢?
注册很难 发表于 2025-4-17 17:11
没有结婚证,肯定不能强行
注册很难 发表于 2025-04-17 17:11
没有结婚证,肯定不能强行

春蚕34 发表于 2025-4-17 17:22
这几天特别关注了这事,感觉到这个地区的民风都不行,他们认为,只是订婚就可以随意发生关系,跟本没有法律 ...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4-17 18:29
感觉是强奸未遂!
橘桔不分 发表于 2025-4-17 16:06
从一名公民的角度来看,不管事情经过是什么,最终结果已经确定了维持原判,以后需要的就是慎重婚恋,慎重性 ...
杨桥 发表于 2025-04-18 08:08
这个案件,我猜是男方想借助舆论来影响判决。制造了一个“处女膜完整不构成强奸罪”的概念出来。
几个比较争议的案件,比如南京彭宇案,对社会影响巨大。多年后,彭宇承认自己撞了老太太。
我们在关注彭宇的时候,没有人会关注那个老太太。
我想老太太就算死了也会对这个世界充满怨气,对彭宇这个人做鬼也不犯过。明明自己是被害者,却成了施暴者,且污名了全国的老年人。
同样这个大同案件,大家都在关注男的有没有强奸,几个人关注过女方受害者?人家明明是受害者,法院给了公正的判决,却被舆论判了个斩立决。
个人观点。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4-18 08:25
说的乱七八糟,在拖的比较久的事件里,真相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别人还要继续过日子!私下给这个钉婚人一 ...
杨桥 发表于 2025-04-18 08:40
真相不重要?你是人才啊。
一句话,就把作恶者的罪孽感祛除了。
左or右 发表于 2025-4-17 15:45
你说的有道理
夏渡学院 发表于 2025-4-18 11:08
我也不想做墙头草,也不想做洗洁精。
狗剩 发表于 2025-04-18 11:55
从证据来看,这就是强奸案,女方是受害者,却被网络暴力。男方母亲可能在家里非常强势,导致男孩显得老实,而且男方母亲在男女双方的交往过程中也不省事。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4-18 11:04
真相对当事人很重要,男女方都一样!但有时候,各人各部门我们你们都只关心自己!当然很多事本身很难判断 ...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4-18 12:10
如果一开始我当裁判 ,男方心急有错,彩礼不退还,男方直接放了!
杨桥 发表于 2025-04-18 13:40
你的意思是,即便强奸了,拿钱也可以摆平?
要是你去当法官,那就屁的了。
狮峰山下 发表于 2025-4-18 11:14
据说男的已经被关了2年了,有没有罪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局,什么是大局?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是大局,政府 ...
计划时代 发表于 2025-4-18 15:45
反正女方太过激了 就算南方过激了点 (这事发生在订婚以后) 也没有真正危害到 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 ...
路奔奔 发表于 2025-4-18 15:03
这个美女处女膜是完整的,所以这个女的是严肃认真的,一以贯之的。这个男的是个猪头三。
左or右 发表于 2025-4-18 11:13
先抛开你的主观意识
客观上你具备以上能力吗?
夏渡学院 发表于 2025-4-21 08:38
客观上出了宣城论坛,你就一点价值都没有。跟左有关的,我只记得一个人“左宗棠”,当然,还有一个喜欢 ...
正见花开 发表于 2025-04-21 09:19
强奸罪和强奸未遂罪要有明确界限。。。
正见花开 发表于 2025-4-21 09:19
强奸罪和强奸未遂罪要有明确界限。。。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4-21 09:25
还是人治,嘴说了算,看谁嘴大!其实你摸个胸也可以是强奸,你的手与她的胸广义上都可以定义成性器官!
杨桥 发表于 2025-4-18 21:56
如果你是女方,女方的家长,你自己的宝贝女儿被侵犯了,你会这么理性,觉得女方过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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