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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曾经抨击砍树头的看看现在实际情况 [打印本页]

作者: 只看热闹    时间: 2025-5-11 12:08
标题: 曾经抨击砍树头的看看现在实际情况
实际情况是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一般是不会有问题的,敬亭苑这批树是几年前砍的头,当年和第二年没怎么发新枝,现在新枝很茂盛。








作者: 快活林    时间: 2025-5-11 12:12

作者: 春蚕34    时间: 2025-5-11 13:31
八中,几十多棵樟树截头,都是一抱多粗的树,一棵没死。
广凯小区,一百多棵樟树,前几年截头时也一抱多粗,当年业主还在论坛反应过,现在一棵没死

谢村防洪管理处,二十棵胸围二米的大樟树,截头还移植了,也一棵没死……

就有许多不懂装懂的人叫的欢……
作者: 渭城朝雨    时间: 2025-5-11 14:12
砍头的树即使活了就像一根棍子挑个棒棒糖,原来优美的树冠不见了,生态功能大打折扣。思佳花园南区砍头式修剪死了好几棵。专业的人?呵呵,什么专业,有证吗?亮一下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1 14:13
搞的不截的光脱脱会死似的,搞的光脱脱更美观更专业似的。
作者: 流浪仔    时间: 2025-5-11 14:14
不是树死不死,而是有的人喜欢绿树成荫,有的人喜欢暴晒炽日。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1 14:17
喜欢光脱脱,不如不种,少种!那才叫专业。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5-5-11 14:22
现在小区不种了
作者: 古古古    时间: 2025-5-11 14:25
市中心还敢砍
作者: 只看热闹    时间: 2025-5-11 14:55
渭城朝雨 发表于 2025-5-11 14:12
砍头的树即使活了就像一根棍子挑个棒棒糖,原来优美的树冠不见了,生态功能大打折扣。思佳花园南区砍头式修 ...


1、本帖是证实砍头一般不会死树的。

2、你这是啥审美?你对比一下,图片里面也有没砍头的。砍头的树冠明显漂亮的多,而且还不怎么影响一二楼的采光。

3、至于专业不专业,这种肯定是懂行、有经验的人干的事,别人懂怎么修剪树杈那就是比你专业。你家装潢给你家贴瓷砖的师傅是不是专业的?瓦工师傅有证吗?

补充一点,敬亭苑北大门有几棵没修剪的,香樟树滴下来的液体、鸟粪,树下都脏的要死,车子都不敢停下面,刮大风也很吓人。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1 15:20
与理头发一样,理光头才叫专业,平头,中分都不行!直接锯到半人高,或种点小矮树企不更好。
作者: 渭城朝雨    时间: 2025-5-11 15:34
这几年,宣城市区的树灌木以修剪之名祸祸的格外多,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调查一下。砍下的枝叶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特别喜欢砍香樟树?如果这种审美好的话为什么主干道政府大院不这么砍?苏州园林是不是要派人来学习取经?因樟树落果就砍树?为什么不能自己盖个车衣呢?想砍树乱找借口。
作者: iipy    时间: 2025-5-11 15:44
以修剪的名义将行道树搞成扁担一样,就是大恶!
作者: 秋水仙碱    时间: 2025-5-11 15:59
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25-05-11 14:55
1、本帖是证实砍头一般不会死树的。

2、你这是啥审美?你对比一下,图片里面也有没砍头的。砍头的树冠明显漂亮的多,而且还不怎么影响一二楼的采光。

3、至于专业不专业,这种肯定是懂行、有经验的人干的事,别人懂怎么修剪树杈那就是比你专业。你家装潢给你家贴瓷砖的师傅是不是专业的?瓦工师傅有证吗?

补充一点,敬亭苑北大门有几棵没修剪的,香樟树滴下来的液体、鸟粪,树下都脏的要死,车子都不敢停下面,刮大风也很吓人。

这个我信,刚洗的车,md在树下停一晚,到处是鸟屎,尤其挡风玻璃上给你搞一坨,又的重新洗。
作者: 只看热闹    时间: 2025-5-11 16:00
渭城朝雨 发表于 2025-5-11 15:34
这几年,宣城市区的树灌木以修剪之名祸祸的格外多,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调查一下。砍下的枝叶卖到哪里去了? ...

不是所有场所都适合原生疯长的树木,居民小区对紧邻居民楼的树有自己的修剪需求不是很正常吗?
作者: 春蚕34    时间: 2025-5-11 16:26
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25-05-11 14:55
1、本帖是证实砍头一般不会死树的。

2、你这是啥审美?你对比一下,图片里面也有没砍头的。砍头的树冠明显漂亮的多,而且还不怎么影响一二楼的采光。

3、至于专业不专业,这种肯定是懂行、有经验的人干的事,别人懂怎么修剪树杈那就是比你专业。你家装潢给你家贴瓷砖的师傅是不是专业的?瓦工师傅有证吗?

补充一点,敬亭苑北大门有几棵没修剪的,香樟树滴下来的液体、鸟粪,树下都脏的要死,车子都不敢停下面,刮大风也很吓人。

我还是那句话,反对的人都是四楼以上的人,某种程度上反应出人性的自私,反正遮不到他的的光线
作者: 王明    时间: 2025-5-11 16:34
这个


那个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1 16:35
春蚕34 发表于 2025-05-11 16:26
我还是那句话,反对的人都是四楼以上的人,某种程度上反应出人性的自私,反正遮不到他的的光线

搅浑水,图片中有些树都不挨居民楼采光口,要砍也不用光头,可以留一些靠路的斜枝,污蔑四楼就更夹舌了.
作者: 李世强    时间: 2025-5-11 16:45
那都是些生活中自私自利的人,他们只知道哎呀我住城里就要绿化好,绿树成荫,他们根本不会管其他人家中有没有光线
作者: 春蚕34    时间: 2025-5-11 16:52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05-11 16:35
搅浑水,图片中有些树都不挨居民楼采光口,要砍也不用光头,可以留一些靠路的斜枝,污蔑四楼就更夹舌了.

你眼睛是出气用的?图片放大看看,图中任何一棵树,任由它生长,都影响一楼二楼的釆光,十年以上的树不修减,都影响三楼的釆光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1 17:57


作者: 水阳表嫂    时间: 2025-5-11 20:27
浇水施肥费劲巴拉的把树栽活养大干嘛要锯而不是修?既然要锯干嘛不栽低矮且美观的球类绿植?迷惑的很!
作者: 火烈鸟    时间: 2025-5-11 23:51
死了的树干早就被弄走了你当然拍不到了,不然以前网友拍的死树是假的?说实话,十年前盖的小区包括一些老小区有的树确实是离住户太近了,后来建的小区绿化时估计会注意这些问题。但你修剪就修剪,不能说这种剃光头式修剪就很专业并且还是美的标准,这就太不讲道理了。
作者: 只看热闹    时间: 2025-5-12 07:26
水阳表嫂 发表于 2025-5-11 20:27
浇水施肥费劲巴拉的把树栽活养大干嘛要锯而不是修?既然要锯干嘛不栽低矮且美观的球类绿植?迷惑的很!

树形树冠都很漂亮啊,至少我个人喜欢这种整齐有型的


作者: 清风伴我    时间: 2025-5-12 08:39
充分体现人心的丑恶与无知、自私。网络时代的弊端之一就是傻逼可以到处汪汪叫
作者: 水阳表嫂    时间: 2025-5-12 09:05
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25-5-12 07:26
树形树冠都很漂亮啊,至少我个人喜欢这种整齐有型的

往上修,基本不影响一二楼的采光通风。树越大越有岁月感,你看敬亭路街道两侧的大樟树,修剪后几根弯曲向上的枝干,遒劲有力,两旁的门面也没不挡视线和光照。
作者: 其实我是人    时间: 2025-5-12 09:24
渭城朝雨 发表于 2025-5-11 14:12
砍头的树即使活了就像一根棍子挑个棒棒糖,原来优美的树冠不见了,生态功能大打折扣。思佳花园南区砍头式修 ...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 好人一    时间: 2025-5-12 09:32
有图  说服力  很强     
作者: 殷切希望    时间: 2025-5-12 10:05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作者: 詹梅连线    时间: 2025-5-12 10:27

作者: 古道遗风    时间: 2025-5-12 11:06

作者: 夏渡学院    时间: 2025-5-12 11:13
樟树应该有樟树的样子。有些人的意识禁锢久了,就想着樟树也应该跟自己一样。
作者: 云游神    时间: 2025-5-12 11:35
夏渡学院 发表于 2025-5-12 11:13
樟树应该有樟树的样子。有些人的意识禁锢久了,就想着樟树也应该跟自己一样。

按照你的说法,土地就要有土地的样子,建什么楼房修什么道路???人类为了适合生存从而适当的改造世界改造自然,怎么就变成禁锢了???樟树影响了部分人的生活,所以去修剪它,这是禁锢樟树???
作者: 光辉岁月    时间: 2025-5-13 07:04
有必要年年砍头吗?非要夏天砍头吗?



作者: 一支枪    时间: 2025-5-14 11:40
城市绿化条例



(1992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作者: 鱼巴巴    时间: 2025-5-14 11:49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处罚如下:
1. 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侵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会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
罚款: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可以并处罚款。
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处以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赔偿损失:行为人需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侵害、罚款、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根据行为性质、损失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

作者: 爱我军旗    时间: 2025-5-14 11:58
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25-5-13 07:04
有必要年年砍头吗?非要夏天砍头吗?

这样不叫修叫暴力砍伐,因该是过了,绿化修剪也要讲科学按章法来才对
作者: 夏渡学院    时间: 2025-5-14 12:03
云游神 发表于 2025-5-12 11:35
按照你的说法,土地就要有土地的样子,建什么楼房修什么道路???人类为了适合生存从而适当的改造世界改 ...

修剪樟树也影响了大部分人的生活,住一楼的人就属于小众的人群,你享受了购房低价,就知道高层会影响你的采光,樟树该有的样子就是有高大的枝干,难道为了一楼的采光就把樟树砍头?那么小区绿化可以种植些灌木,为什么还要栽种樟树这样的高大树木?你楼南边的房子冬天也影响了你家的采光,你是不是要用炸药炸掉前面的高层?你还扯到人类生存了,你真该生活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那里阳光充足没有一棵树。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4 12:11
云游神 发表于 2025-05-12 11:35
按照你的说法,土地就要有土地的样子,建什么楼房修什么道路???人类为了适合生存从而适当的改造世界改造自然,怎么就变成禁锢了???樟树影响了部分人的生活,所以去修剪它,这是禁锢樟树???

影响部分人就要砍光头?他们说的是修剪吗?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4 12:12
夏渡学院 发表于 2025-05-14 12:03
修剪樟树也影响了大部分人的生活,住一楼的人就属于小众的人群,你享受了购房低价,就知道高层会影响你的采光,樟树该有的样子就是有高大的枝干,难道为了一楼的采光就把樟树砍头?那么小区绿化可以种植些灌木,为什么还要栽种樟树这样的高大树木?你楼南边的房子冬天也影响了你家的采光,你是不是要用炸药炸掉前面的高层?你还扯到人类生存了,你真该生活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那里阳光充足没有一棵树。

其实低楼层也没有这种砍光头的采光需求!
作者: 功夫煲子    时间: 2025-5-14 14:21
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25-5-12 07:26
树形树冠都很漂亮啊,至少我个人喜欢这种整齐有型的

支持支持支持楼主
作者: 云游神    时间: 2025-5-14 14:35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5-14 12:12
其实低楼层也没有这种砍光头的采光需求!

麻烦你以后不要在我的评论下回复谢谢,跟你说话浪费口舌
作者: 渭城朝雨    时间: 2025-5-14 20:45
我就是低楼层,我就反对这种砍法。那种假借为低层采光的借口大肆砍伐本质上是巴不得小区一棵树不长
作者: 夏渡学院    时间: 2025-5-15 09:23
卢一飞 发表于 2025-5-14 12:12
其实低楼层也没有这种砍光头的采光需求!

我也住底层,我也没有砍掉樟树的想法。
作者: 只看热闹    时间: 2025-5-19 08:05
水阳表嫂 发表于 2025-5-11 20:27
浇水施肥费劲巴拉的把树栽活养大干嘛要锯而不是修?既然要锯干嘛不栽低矮且美观的球类绿植?迷惑的很!


三楼窗户上沿高度,而且还在缓慢升高,修剪过的树冠很整齐清爽,挺漂亮的,小区内部绿化景观很适合。

矮树丛属于间种的,只是修剪成型,没有高度争议,所以没拍。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19 08:35
宣城物业对低楼层特别友好,这些树又有挡光了,今年应该再剃光头!千万不能等枝桠粗了再砍。
作者: 红大圣    时间: 2025-5-19 08:47
你怎么不到其他小区看看,砍树头把树砍死了的图片发一发呢

作者: 夏渡学院    时间: 2025-5-20 15:15
红大圣 发表于 2025-5-19 08:47
你怎么不到其他小区看看,砍树头把树砍死了的图片发一发呢

我那个小区就有,二十多年的樟树砍头后,死了
作者: 卢一飞    时间: 2025-5-20 15:19
只看热闹 发表于 2025-05-19 08:05
三楼窗户上沿高度,而且还在缓慢升高,修剪过的树冠很整齐清爽,挺漂亮的,小区内部绿化景观很适合。

矮树丛属于间种的,只是修剪成型,没有高度争议,所以没拍。

图片中这一排树现在还是挡低层的光了,应该马上撸光,什么时候撸不是撸!
作者: 渭城朝雨    时间: 2025-5-22 21:16
假借关心一二楼采光的名义对小区树木滥砍滥伐,各小区绿化是笔糊涂账,从小区建成种了多少棵,现在还存活多少棵?有核查吗?砍树致死的有追责吗?树冠枝叶回收有专门渠道,为了多卖钱就尽量多砍,利欲熏心!宣城很多小区的业委会聋子耳朵摆设,业主对公共区域的事很多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提出反对意见的被利益链条上的骂自私。我就是低层,我就反对这么乱砍,毁坏绿化。
作者: 渭城朝雨    时间: 2025-5-22 21:16
假借关心一二楼采光的名义对小区树木滥砍滥伐,各小区绿化是笔糊涂账,从小区建成种了多少棵,现在还存活多少棵?有核查吗?砍树致死的有追责吗?树冠枝叶回收有专门渠道,为了多卖钱就尽量多砍,利欲熏心!宣城很多小区的业委会聋子耳朵摆设,业主对公共区域的事很多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提出反对意见的被利益链条上的骂自私。我就是低层,我就反对这么乱砍,毁坏绿化。
作者: 明媚阳光    时间: 2025-5-23 07:50
渭城朝雨 发表于 2025-5-22 21:16
假借关心一二楼采光的名义对小区树木滥砍滥伐,各小区绿化是笔糊涂账,从小区建成种了多少棵,现在还存活多 ...

同意你的观点
作者: 宣城木子    时间: 2025-5-23 08:40

作者: 随心尔动    时间: 2025-5-27 10:49
绿化美化。
作者: 爱我军旗    时间: 2025-5-27 10:59
渭城朝雨 发表于 2025-5-22 21:16
假借关心一二楼采光的名义对小区树木滥砍滥伐,各小区绿化是笔糊涂账,从小区建成种了多少棵,现在还存活多 ...

同意你的观点
作者: 三和    时间: 2025-5-28 08:12
无利不起早!你把那卖树干的钱分给业主了吗?一个大的小区能卖上万元,小的小区也能卖几千元,你为什么不拿出来,揣到自己口袋里?
作者: 客厅厅长    时间: 2025-5-28 09:11
看见一群“阴谋论”真的很作气,业余的质疑专业的!那点点破木头值几个钱,工钱都抵不上。
作者: 宣城名    时间: 2025-5-28 09:44
客厅厅长 发表于 2025-05-28 09:11
看见一群“阴谋论”真的很作气,业余的质疑专业的!那点点破木头值几个钱,工钱都抵不上。

把树砍成光头叫专业,专业也太不值钱了,业余的一下子全都学会了!
作者: 忆逍遥    时间: 2025-5-28 15:54
居民小区,居住属性、采光权是第一位的,欣赏属性、美观度是第二位的。不能主次不分,是非颠倒。我住高楼层,树高对我没有毛的影响,但我支持砍大树!
作者: 省略号    时间: 2025-5-28 19:11
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去做,要喷,也别瞎喷,这贴说明问题!
作者: 木摸沫    时间: 2025-5-28 23:00
春蚕34 发表于 2025-05-11 13:31
八中,几十多棵樟树截头,都是一抱多粗的树,一棵没死。
广凯小区,一百多棵樟树,前几年截头时也一抱多粗,当年业主还在论坛反应过,现在一棵没死

谢村防洪管理处,二十棵胸围二米的大樟树,截头还移植了,也一棵没死……

就有许多不懂装懂的人叫的欢……

广凯有颗死了就在我楼下
作者: 苏晓芦荟    时间: 2025-5-29 16:17
毁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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