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回收 发表于 2025-6-28 10:06
路过~~~~
宣城人路上 发表于 2025-6-28 09:46
没有错,尊敬法律。
衣食住行 发表于 2025-6-28 12:43
法律非尊敬、法律因该是遵守
流浪仔 发表于 2025-6-28 14:42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使法制理论逐渐完成了由“遵法”到“尊法”的转变。党的十八届四中 ...
彻了 发表于 2025-6-30 09:47
这样硬扯好玩吧
衣食住行 发表于 2025-6-28 12:43
法律非尊敬、法律因该是遵守
云游四海吧 发表于 2025-6-30 10:20
怎么?当众指出你的丢人现眼就开始咬人了?还讨的剩饭吃多了,我看你是夜来香吃多了
流浪仔 发表于 2025-6-28 14:42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使法制理论逐渐完成了由“遵法”到“尊法”的转变。党的十八届四中 ...
宣州区司法局 发表于 2025-07-02 17:58
尊敬的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予的关心!
您拍照的图片区域是位于宛陵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法治大道”。我们在那里设置了一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宣传牌。
“尊法”着重于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法律的敬重与尊崇,而“遵法”更多侧重于行为层面,即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自身行动,不触碰法律红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个有机整体,尊法是关键,学法是保障,守法是目的,用法是归宿,四者环环相扣、相辅相成。我们在“法治大道”的一侧设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牌,是希望广大市民在健身、休闲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文化熏陶。
再次感谢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细节的重视!正是有您这样的关注与建议,法治理念才得以更精准、更有效地传播。
目雨 发表于 2025-07-03 08:18
公民遵法就行了,对于法律工作者们,确实应该尊法!通常情况下,唯有他们钻法律空子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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