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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大视窗刊发《《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提速》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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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商之桥
时间:
2025-12-30 17:07
标题:
人大视窗刊发《《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提速》一文,
谈谈法制日报今日刊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提速》一文
12月30日,法制日报在第五版人大视窗刊发《《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提速》一文,此文有如下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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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正抓紧进行。
基本上是对社会各界对《条例》修订关注的回应,从年初开始启动修订到年底修订稿草案还没出来,关注此事件的群体肯定会觉得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缓慢,所以,先回应一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经沟通,有关方面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
笔者猜测有关方面是指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然也涉及国务院其他组成机构。此次修订的主导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法工委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中连续四年提及有关小区物业的典型案例
当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但在服务质量、收费机制和监管体系等方面暴露出诸多深层次矛盾,各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矛盾和纠纷频发。这是所有住宅业主感触最深刻、体会最明显的地方,住宅物业是所有业态中和老百姓生活联系最紧密、满意度最差、矛盾最多的业态,原因是什么?很简单,前期物业管理到物业管理这个过渡没做好,建设单位一选定终身,业主组织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等等。
除了老百姓自身体会外,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与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地方小区物业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问题,多次对违反上位法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纠正。此处,也能看出上层对地方物业管理法律规范混乱工作的不满。
3、此次修订幅度大
《条例》多处内容与民法典规定不符。严冬峰指出,《条例》中多处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不一致。此处为大幅度修订提供法律基础和舆论支撑。《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将近23年,虽然历经三次修订。但依然大幅度滞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物业管理行业已发生巨大变化,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要求逐步提高(业主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业主,现在的业主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懂程序,不好忽悠了)。尽管各地方根据《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但物业投诉纠纷仍居高不下。虽然各地出台了不少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事实上根本无法解决当前物业管理行业矛盾,必须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如物业服务标准、物业费标准、空置房政策等等)。
4、为后期修法做铺垫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将近70%,物业管理已经影响老百姓的方方面面,出台物业管理专门法律呼声渐高也十分有必要。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曾有代表团和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多件议案。议案认为,由于专项立法滞后、《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较为原则且内容存在冲突、各地出台的物业管理规定标准不一、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等原因,现有立法对物业管理和服务中突出问题的回应不足,建议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从国家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对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和细化,确立物业管理统一规范的行业模式、服务标准、监管体制、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句话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大的就是有好房子住,有好服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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