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论坛
标题:
【已回复】红牌电动车何去何从?
[打印本页]
作者:
爱梦宝
时间:
2026-2-28 10:10
标题:
【已回复】红牌电动车何去何从?
今天是28好了,红牌现在到底啥政策也没有动静了!
网友您好:
根据2023年3月1日实施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中规定临时通行期限自条例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取得临时通行标识(红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根据自己的车况,及时淘汰置换车辆,切忌病车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如有相关非标电动自行车管理最新政策,我们将及时对外发布,并按照政策规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宣城交警
欢迎光临 宣城论坛 (http://www.xuancheng.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