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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宣城人快留意,发现立刻举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哎呀呀哦    时间: 2026-4-27 16:49
标题: 宣城人快留意,发现立刻举报
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诚邀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治共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线索范围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涉及以下情形的肉制品及网络餐饮服务的违法犯罪线索,均在征集之列。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二)屠宰企业未严格落实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三)违反国家规定,私屠滥宰生猪;(四)无害化处理场未严格按照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五)在生产经营牛羊肉及其他动物性食品过程中,非法添加工业原料、非食用物质,以及使用变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六)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校园周边摊点及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销售伪劣肉制品;制售假冒伪劣风味食品;(七)非法印制、销售、购买、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查登记、日常监管职责;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无照经营,伪造、变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健康证,超范围经营;加工过程不规范,非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配送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九)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所有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凡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线索举报方式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举报电话0563-3373028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563-3025401宣州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63-3023434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州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24日


本文来源:宣州公安
作者: 一支枪    时间: 2026-4-28 17:40

作者: 一支枪    时间: 2026-4-29 11:58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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