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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卖宅基地房屋,看看法院观点 [打印本页]

作者: 袁律师    时间: 2026-10-22 14:45
标题: 卖宅基地房屋,看看法院观点
(2019)最高法行申368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并非本村村民,其与该村村民签订的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基于以房屋抵还借款的协议而与征收部门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因缺乏合法的前提基础,故亦应归于无效。
作者: 超洁净服务    时间: 2026-10-24 14:10
一次性付款的30年长期租赁合同呢?
作者: 阮明宇    时间: 2026-10-24 17:41
这么一说宅基地就是不可以买卖吗???还以为可以买卖啦
作者: 袁律师    时间: 2026-10-28 09:50
阮明宇 发表于 2026-10-24 17:41
这么一说宅基地就是不可以买卖吗???还以为可以买卖啦

一户一宅是原则,若是集体组织成员将其宅基地房屋出售(只能出售给集体组织其他成员),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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