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论坛

 找回密码
 邀请注册
查看: 401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南宁通报“8斤榴莲称出18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6-9 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据凤凰网消息:6月7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广西路边摊现榴莲鬼秤,8斤称出18斤”的视频或文章。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对当事摊主进行了问询,摊主已承认其存在缺斤少两行为。经立案调查,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行为的流动榴莲摊贩摊主,作出没收经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1台、没收违法所得29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电子计价秤日常监管力度,从重打击缺斤少两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楼主| 发表于 2024-6-9 1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鬼秤太黑,八斤秤出十八斤,还打人,有没有伦理道德,有没有王法!!!

节日来临,俺大仙城有没有鬼秤?请监管局加大监督力度!!!
3#
发表于 2024-6-11 09: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来自: 江苏
4#
发表于 2024-6-11 0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处罚的太轻了,最少要罚款2万!
5#
发表于 2024-6-11 10: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                                                  
6#
发表于 2024-6-11 1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一游得金 发表于 2024-6-11 09:53
处罚的太轻了,最少要罚款2万!

有人解读了,这种鬼秤行为法律上2000罚款是顶格了
7#
发表于 2024-6-13 0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顶贴拿分
8#
发表于 2024-6-14 15:37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许多做生意行骗
电视
https://job.0563fz.com/

QQ| 宣城论坛 ( ICP证:皖B2-20100091-1 ) |电话:0563-2622566 广告投放:0563-2627497|皖公备3418003000|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6-4-5 21:22

违法举报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举报电话:0563-2627498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77 0563 3664 渠道二:173 5638 2509
邮箱:1037326648#qq.com(#替换为@)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