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0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宣城某国企副总经理黄某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直有关单位230余人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至2025年,黄某担任宣城某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宣城某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勘察科研、定向融资、物流服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园区建设等工程项目承揽及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向他人索取、收受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87.7万元,其中未遂5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2021年至2022年,黄某担任宣城某国企副总经理、宣城某工程公司财务副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增勘察费及虚列公务支出等方式,将个人费用在单位公账予以报销,以此侵吞公款共计5.963万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全程规范严谨、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法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展现了被告人因理想信念滑坡、经受不住诱惑而逐步违背初心使命、突破纪法底线,最终身陷囹圄的事实过程。每一个庭审细节都清晰揭示了职务犯罪的滋生轨迹,深刻展现了“白袍点墨”的惨痛代价。 被告人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现场旁听人员认真聆听,全神贯注,“身边人”沦为“案中人”的真实案件,让在场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了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带来的沉重教训。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宣州法院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旁听活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司法之力筑牢廉政防线,助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