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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谈论 于 2023-2-15 19:12 编辑
虽不敢说宣城某些政府部门的官员贪污腐败,但某些干部不作为,未能尽职履责肯定是做实了!
比如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 物业在小区干了几年,临走前被安徽卫视曝光消防隐患严重,然后消防部门来查,的确问题严重,整改差不多要百把万, 然后物业暴力撤场了,然后消防部门说他们也就只有罚几万块钱的权利,最后罚几万块了事了。。。。。。。但是消防整改大几十万,罚款为什么不能加上整改到位? 明显违法违规成本太低,让物业宁愿被罚!
再说物业公司本身,在小区服务期间不尽责,未按服务合同提供合格的服务,导致小区基础设施毁损严重,和开发商相互打掩护,导致很多问题拖过质保期,在市物业协会组织的评估会上预估损失差不多400万,但是他们却可以暴力撤场,按职能归城管部门处罚,但是城管只能罚款10万了事,为什么罚款不能加上整改到位呢? 想想看不履职尽责,减少成本几百万,最后就认罚10万完事,这就是为什么物业企业宁愿被罚,也不尽责履职的根子所在!
罚个3万块,节省整改费用100多万,我说你是个老板的话,你是愿意给罚3万,还是整改花100多万?是?我说你这城管局也是一样的,我们小区损失物业协会评估约400万,我说你罚个十万八万的,我说你若是物业的人,你是觉得宁愿罚个十万八万,还是花400万整改? 最后倒霉的还是广大业主,说白了老百姓就是案板上的肉(老百姓的钱),某些人变着法的吃。
虽不敢说宣城某些政府部门的官员贪污腐败,但某些干部不作为,未能尽职履责肯定是做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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