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论坛

 找回密码
 邀请注册
查看: 13240|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回复] 这样的规定是合理还是合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10-8 1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夫人由于全身痛,10月1号去某医院住院,CT检查 以后,医生说可以治好,可是在治疗过程中,说有规定,只能先治疗肩膀,然后才能治疗腿,肩膀刚有一些缓解,但并没有完全康复,昨天医生说,按规定必须出院,因为已经住了7天,而且费用已经到达2000元,所有必须出院,如果要继续治疗,必须过两天再来住院。不知道这种规定,是医院的规定还是医保部门的规定,请医保局给出解释。(夫人是农村医保)
来自 7#
发表于 2024-10-8 1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来自: 江苏
尊敬的网友您好!医保部门从未对单次住院时间进行规定。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局无法与您直接取得联系。若您有关于医保相关问题需咨询,请您拨打宣城市医疗保障局电话:0563-2830761。感谢您对宣城医保的关注与支持!
2#
发表于 2024-10-8 12: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不能理解,应该根据病情来吧
3#
发表于 2024-10-8 13:00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你只要记住我国的医院是盈利性机构,所有的事情都合情合理了
4#
发表于 2024-10-8 14: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又不知道 是什么情况
5#
发表于 2024-10-8 14: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你想报销,你就得听医院的
6#
发表于 2024-10-8 15: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水阳滴人 发表于 2024-10-8 14:06
你想报销,你就得听医院的

8#
发表于 2024-10-8 18:11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医院有医院的考虑,患者有患者的难处,不好办
电视
https://job.0563fz.com/

QQ| 宣城论坛 ( ICP证:皖B2-20100091-1 ) |电话:0563-2622566 广告投放:0563-2627497|皖公备3418003000|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5-7-20 07:22

违法举报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举报电话:0563-2627498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77 0563 3664 渠道二:173 5638 2509
邮箱:1037326648#qq.com(#替换为@)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