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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下午大概4点半左右,我路过我们状元路与春归苑交叉口法瑞兹门前,看到有三位交警在执勤,专门查电动车有没有戴头盔。这本来是好事,保障骑行安全我也支持。
但就在他们身后的步行街消防通道(地上有明确标识),停满了违停车辆,已经严重影响行人和两轮电动车通行,路过的人都得小心翼翼地绕过去,甚至引起了拥堵,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要进出,根本开不进去!
更让人疑惑的是,这些车辆明目张胆违停,交警却一点都不管,只盯着电动车查头盔。这样是不是有点选择性执法的意思?市民的出行和安全也不应该被忽视吧?
我简单查了下法律,其实这些行为早就有明确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占用、堵塞道路;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乱停乱放。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第五十八条:一旦违反,应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甚至处以罚款。
这些法律都是有据可查的,可现实中就在交警眼皮底下,他们却“只看头盔、不看违停”,这真的让路过的群众觉得不可理解!
一个小小的违停可能就会在紧急时刻造成大祸,消防通道不能形同虚设!
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公安交警纠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支持和理解。您所反映的春归苑步行街东侧道闸前消防通道被违停汽车占用一事我队在该区域已设置电子抓拍设备用于强化违停管理但因设备存在盲区。接下来我队将常态化进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宣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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