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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购买电瓶车的人,上的红牌,使用才三年时间,大部分人的发票合格证都不在了,想办理证照提供不出来,只有换新,可是只开了三年的电瓶车就更换,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太大,现在大市场环境不好,百姓都在节省开支,虽然国家提倡消费,但百姓收入下降,确实没有钱消费了,特别是一些低收入家庭电瓶车一台二千到三千元,是一个家庭一个月甚至二个月的收入,在加上如果集中换车,电瓶车商家在加价销售,更会加大百姓负担。如能延长三年,电瓶车使用年限达到6年,基本已经自然淘汰,不会造成百姓太大损失,管理难度也大大降低。在加上现在源头管理,红牌车已经没有机会在出现。希望市政府考虑百姓实际,不要一刀切,给百姓一点时间,让管理更人性化,让管理人和被管理人更和谐,使宣城人民生活的更幸福。
网友您好:
我市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于2021年进行集中登记,发放临时通行标识,原定过渡期三年。2023年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要求,临时通行期限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年,即临时通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2月28日。
宣城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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