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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宣诚人”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区出租客运工作的关心,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宣城市发改委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区巡游出租车继续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64号),鉴于车用天然气持续高位运行,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启动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程序,按要求开展成本监审、社会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工作,形成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期间,继续加收1元临时燃料附加费。加收燃料附加费是一种临时措施,不宜在计价器上调整。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期间,我们已要求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和广大驾驶员在车辆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识,积极主动耐心地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经咨询市发改委,7月4日已召开市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并通过,现已上报听证结果,待市政府批准后便可实施调价。届时我们将对计价器进行调整,乘客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不再加收一元临时燃料附加费。
再次感谢您对巡游出租车运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意见建议,可联系市运输中心,联系电话:2625296。
市运输中心
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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