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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6-14 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本次机构改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除行政执法工作以外的职责,加挂市城市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请教了下,联系整个原文,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怎么理解
2#
发表于 2024-6-14 15: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存在即合理,要相信上面安排肯定正确
3#
发表于 2024-6-14 15:48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又当教练又当裁判肯定不是法治政府。
4#
发表于 2024-6-14 15: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把分家兄弟几个又拢到一个大家庭,人多好干事情么
5#
发表于 2024-6-14 16: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来自: 江苏
6#
发表于 2024-6-14 1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阅读理解,要多读几遍
7#
发表于 2024-6-15 1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确实很难理解,但我还是努力地理解,大约是:把原城管综合执法局的部分职能划入前者,单独保留原城管综合执法局里的行政执法职能不归前者管,加挂的城管局牌子就是干这事的。
8#
发表于 2024-6-15 1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来自: 安徽阜阳
换汤不换药,只换炖药的罐子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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