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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陈四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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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4-9-2 07: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有一妇人,中年得子,视若掌珍。凡诸百事,均不使为。
及至弱冠,衣食起居,需人料理,如襁褓然。
或有老者,劝妇人日:「当教使言语。」妇人答道:「我在,彼何必言。」或有邻舍,劝妇人日:「当教使自理。」妇人答道:「我在,彼何须自理。」
及妇谢世,子一无所能,日与犬匍匐于门乞食。人名之曰:犬人。
2#
发表于 2024-9-2 10: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目下这种巨婴不在少数。
3#
发表于 2024-9-2 1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4#
发表于 2024-9-2 10:19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这段文字寓意深刻,似今人模拟文言所作。其中有两个文言词语似觉不当,一是“凡诸百事,均不使为”里的“凡诸”,二是“或有老者,劝妇人曰”,“或有邻舍,劝妇人曰”两句中的“或”。“凡诸”里“凡”表示“所有、一切”,而“诸”在这里做代词使用,指代前面提到的对象和范围,“凡诸”合起来表示“所有、一切”的意思。例如可以说“凡诸事物”来指代所有的事物;“凡诸方面”来指代各方面。原文中“凡诸百事”就说不通了,我想作者是为了规整,每句凑够四字,反而画蛇添足了,不如八个字改为六个字:“凡事均不使为”,既简洁又顺畅。再说“或”,“或”作为文言词有多种释义,在本文中只能作代词“有的”解,“或有”放在一起就说不通了,不如改为“有老人劝妇人曰”,“有邻舍劝妇人曰”,不要为了规整而乱用词语。
5#
 楼主| 发表于 2024-9-2 11: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镜湖晓月 发表于 2024-9-2 10:19
这段文字寓意深刻,似今人模拟文言所作。其中有两个文言词语似觉不当,一是“凡诸百事,均不使为”里的“凡 ...

陈四益先生的作品。陈四益,上海嘉定人,1939年出生于四川成都(古称益州),遂名为四益。中共党员。199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当代杂文选粹·东耳之卷》。
6#
发表于 2024-9-2 1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镜湖晓月 发表于 2024-9-2 10:19
这段文字寓意深刻,似今人模拟文言所作。其中有两个文言词语似觉不当,一是“凡诸百事,均不使为”里的“凡 ...

你肯定初中或高中语文教了许多年吧
7#
发表于 2024-9-2 12: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御景客 发表于 2024-9-2 10:00
目下这种巨婴不在少数。

巨婴者,皆父母娇惯之因果,放眼小学,一班十之八九如是
8#
发表于 2024-9-2 1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区别不了关爱和溺爱的父母有不少!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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