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6
- 金豆
- 金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精华
- 听众
- 收听
|
本人是东门老农贸市场的原住民,如今已经六十多了,90年代初,凭自己的劳动,一砖一瓦的在一片荒地上建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下面是25㎡的小商铺,自己做日杂养家糊口,楼上是住宅。
随着国家的发展,2014年老农贸市场要拆迁,国家大势所趋,作为一辈子安守本分的劳动者,也支持城市的发展,于是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了,当时是济川办事处和其他几个部门组成的班组与我们进行洽谈,
拆完所有的房子折成现金,考虑到本人一直靠日杂店养家,想着以后继续在老家的地方开日杂店,于是选择了商铺置换,置换后的面积是37㎡(公摊估计有近50%),也即是原来的25㎡不够买37㎡的。
又从住宅拆迁款里再扣除部分资金,抵扣不足的部分,拆迁时说18个月的拆迁过渡期,过渡期给予25㎡×36元/㎡的经营损失,合计16472元,虽然和开店的盈利差距太大,但想想也就18个月,也就算了,
可是如今已经2022年了,过去8年了,房子还是遥遥无期,除去之前给的一万多过渡费,每年仅给4000元左右的过渡费,本人一直安守本分,又仅有小学文凭,一直没想过找哪个部门要说法,
如今,2019年家里有人得了癌症晚期,几年间花了不少钱,想尽早拿房开店做生意补贴家用,于是本人提出了几个请求,向相关部门反应,都未给出准确答复。
我首先找的是济川办事处拆迁办,经过多次联系后,拆迁办领导安排了1名具体办事人员联系我,办事员告知,农贸市场拆迁事项不属于济川办事处,属于征迁办(梅溪路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面),
于是我又联系征迁办李姓领导,回复说是按文件办事,其他管不了,我说那谁能给我一个解惑,能把道理和我讲通,我也能接受,但对方说,你爱找谁去找谁,他管不了,
现在我将向征迁办提出的几个请求发出来,也请大家帮我解惑,若是我错了,我继续等着政府通知拿房时间,若是确实有失公平,还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能给我一个解惑,以及合理解决办法,问题如下:
1、我用拆迁款反购对方的预售商铺面就为37㎡货值1321460元,说是18个月交房,过渡期按36元/㎡计算,是按拆迁前的25㎡计算,而不是反购后的37平方米计算,如今已经远远超过18个月了,
那这经营损失怎么计算,第一,是不是过了18个月后应该按37㎡计算了,第二,现实情况是,没有任何人负责人说给18个月后的经营损失,除去第一次的一万多,没再收到任何补偿。
2、拆迁后,每年我只收到4000元的过渡费,试问下,132万的房款,一年就给4000过渡费,公平么,目前住建委都要求买卖平等,整个宣城市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要求买卖双方权责相同,任何一方违约,
违约金都按每天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一年132万的违约金就是四万多,基本和银行利息差不多,相对比较合理,为什么我们拆迁户不能享受平等待遇?拆迁时讲的什么都好,拆完后都不负责任了?
3、顺着第2点讲,假如你是老板,这么低的违约金,你会不会宁愿拖着房子不交,把房款用作其他投资,哪怕放银行存着吃利息,也够付违约金的了,再假如,即使房子建好了,也不交给拆迁户,
租给别人收租金,拆迁户的违约金继续支付,一年不就4000么,租金怎么也比4000高吧。
4、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拆迁户,到底什么时候能拿房,目前已经8年了,我已经六十多了,再等几年,即使拿到房子了,想开店都怕脑力和体力更不上了,
和我同一批农贸市场拆迁的,和我情况相似的还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商铺,有的是因为住宅,想着18个月后给小孩结婚用,后来有的因为房子迟迟没有,分手了,有的结婚了,小孩都上小学了,
在这里我先替身边的这些拆迁户邻居,向大家请教,帮我们分析分析,帮我们解解惑,指指路,帮帮我们这些多年望眼欲穿想拿房,缺一年又一年空等的拆迁户们。
房子拿不到,补偿给的严重不合理,哪怕稍微合理点也行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