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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传承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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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作坊加工开在小区,扰民、害民,群众深恶痛绝,请求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处缔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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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主| 发表于 2023-9-21 12:3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不知道现在政府千什么的,天天讲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解了什么、忧了什么?
194#
发表于 2023-9-21 20:00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淮南来自: 安徽淮南
传承美德 发表于 2023-8-14 15:36
与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探讨一下。本来不想探讨的,后来想想还是想学习一下。通过回复来看,反正贵单位没有错, ...

高手!!!!!高手!!!
195#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11:20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今天在国务院容户端作了个投诉,噪声扰民没办法,看看怎么弄
196#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11:41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这个吊服装加工厂老板太不觉了,讲没有任何人能管住
197#
发表于 2023-9-23 16: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扬州来自: 江苏扬州
裕隆模具靠西边院墙外围,请有关部门去看看,里里外外,黑漆麻乌,严重影响我们老百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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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17:07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服装加工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尤其二楼与三楼住户整幢楼业主连在一起,一且造成火灾,生命财产损失无法挽回。“三合一”场所是指居住与生产、销售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场所。      对“三合一”场所的处罚依据     一是《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第八十八条有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新安全生产法限改,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199#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17:1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南陵就真抓实干,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之所需,真心为民、为城市文明和谐
200#
 楼主| 发表于 2023-9-23 17:14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南陵县小型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防范和遏制我县小型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我县小型服装加工生产经营点不符合规定、生产居住功能混用,私拉乱接电线、短路漏电隐患突出,防火隔离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易燃可燃材料散乱密集堆放等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坚决予以整治取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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