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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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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带狗进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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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3-8-11 07: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在主人眼里,狗早已不再是狗了,比儿女还要亲,心头肉了,狗胜过人,人不如狗,不知道是狗狗之幸,还是人类之悲。
18#
发表于 2023-8-11 1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顶一下,拿分走人
19#
发表于 2023-8-11 1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此狗是公狗。鉴定完毕!可惜此狗太小,恐怕不和槽,不免有些遗憾。

点评

你们家祖传人狗通用,要不然你咋整的这么明白哈哈哈哈,你说这话考虑过你子女的感受吗,你的口德在哪,你与这个女子有何区别  发表于 2023-8-18 15:30
20#
发表于 2023-8-17 1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狗比人金贵!!!!!!!!!!!!!这人能对自己父母那么好吗!!!!!!!!!!!!!
21#
发表于 2023-8-18 0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青州贾某[1],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畜一白犬,妻引与交,犬习为常。一日,夫至,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后里舍稍闻之,共为不平,鸣于官[2]。官械妇[3],妇不肯伏,收之[4]。命缚犬来,始取妇出。犬忽见妇,直前碎衣作交状。妇始无词。使两役解部院[5],一解人而一解犬。有欲观其合者,共敛钱赂役,役乃牵聚令交。所止处,观者常数百人,役以此网利焉。后人犬俱寸磔以死。呜呼!天地之大,真无所不有矣。然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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