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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钝口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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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令神仙也头痛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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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3-11-1 20:00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淮南来自: 安徽淮南

真是喝苦瓜水泡的苦丁茶。
10#
发表于 2023-11-1 20:16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肯定是单位负钱。
11#
发表于 2023-11-1 20: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加盖了公章,可以找单位
12#
发表于 2023-11-1 20: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单位名义借款的合理性与出借人的正常判断对结果影响较大,若是以单位名义借款且理由和事实确将资金用于单位,起诉单位成功的可能性较大;否则估计只能寻求死者财产的处置清偿了。
13#
发表于 2023-11-1 20:36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这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哈!
14#
发表于 2023-11-1 21:1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和负责人没有关系,公司承担,起诉公司就行了,财产保全,资产清算。资不抵债那就没办法了
15#
发表于 2023-11-1 22:54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单位冤大头
16#
发表于 2023-11-2 1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来自: 安徽阜阳
也不一定全是单位的责任哦。

需要证明是单位事实借钱,如果是公司的员工或法人以单位的名义借钱,然而实际债权人是私人,这个其实是个人借钱行为,单位是不负责任的,更没有其他的清偿责任。

想要证明是单位事实借钱需要出具:

1.向该单位打款的银行回单(可以是电子回单)

2.借款合同(简单的借条)

3.借款的用途是否非法(单位财务支出情况)



个人看法:钱都没到单位账户上,且该借款用于单位负责人个人使用,则应由单位负责人承担还款责任,单位不承担还款责任。该借款人去世以后,谁继承遗产,应由谁来进行偿还。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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