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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里克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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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汉庭酒店780是宣城旅游发展繁荣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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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24-5-8 1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来自: 江苏
下不下雨 发表于 2024-5-8 08:19
不能说明码标价就是合法的。
政府要做的,能做的很多。不仅仅是对价格关注。比如旅游网点的道路设计,宣传 ...

那你倒是说说违反了哪个法条啊?
26#
发表于 2024-5-8 16:2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24-5-8 16:22
你这语文咋学的?怪不得文科考不上二本。你又不是老师。这个世界上,只有你的女儿和徒弟出于你的蓝。

无论你怎么狡辩,你都无法改变我是你的学长的这个事实
27#
发表于 2024-5-8 16: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楼主的观点契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宾馆酒店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只要不存在误导欺诈和强买强卖,并进行明码标价,怎么定价属于企业的权利,没问题,不违法。但关键是猛然的价格剧烈波动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范围,所以各地吵的很厉害,认为是宰客和离谱涨价。
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平稳发展,让当地在游客眼中有个好形象,就想维持当地的价格稳定,有时就要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但执法部门也有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成为社会舆情的背锅侠。
个人意见:节假日涨价顺应市场需求,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可厚非,但短期内价格成几倍的增长不利于旅游经济的发展,国家可修改价格法律法规或出台相关政策,宾馆酒店在节假日期间,可在正常价格的1.5倍范围内进行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涨价超过该标准就视为哄抬物价,这样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都能顾及到,监管部门监管才有依据。
28#
发表于 2024-5-8 1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24-5-8 16:24
那你倒是说说违反了哪个法条啊?

他们说的是《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其中,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品和服务(以下简称商品和服务)。前款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的项目,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公布、调整;其中实行国家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和国务院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商品和服务的项目的基础上,决定适当增加与本地方居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品和服务的项目,予以公布,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但问题是,国务院和安徽省一直未出台"那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清单,如果他们能够找出项目清单,并在项目清单中发现有”住宿服务“的内容,那他们说的就有道理了,否则,你说的是成立的。
29#
发表于 2024-5-8 1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里克尔梅 发表于 2024-5-8 16:24
那你倒是说说违反了哪个法条啊?

找不到!
30#
 楼主| 发表于 2024-5-8 16: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来自: 江苏
他山之玉 发表于 2024-5-8 08:32
楼主的观点契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宾馆酒店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只要不存在误导欺诈和强买强卖,并进行明码 ...


个人意见:节假日涨价顺应市场需求,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可厚非,但短期内价格成几倍的增长不利于旅游经济的发展,国家可修改价格法律法规或出台相关政策,宾馆酒店在节假日期间,可在正常价格的1.5倍范围内进行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涨价超过该标准就视为哄抬物价,这样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都能顾及到,监管部门监管才有依据。

  最好顺便制定个平均工资,行业从业者不能高于1.5倍。
31#
发表于 2024-5-8 16: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虽然《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商品和服务的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同时要求国家和省的价格管理部门出具”项目清单“,由于,没有将”住宿服务“纳入”项目清单“,因此,尚无法律层面的依据。
32#
发表于 2024-5-8 1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另外,住宿服务是否”牟取暴利“也应从其经营的全周期跨度来考量,因为,住宿服务的”淡“”旺“季相差较大,在淡季,入住率和价格都相对较低,都存在”以旺补淡“的情况,按照正常的市场规律,如果其利润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情况下,社会投资住宿服务的热情就会增强,其结果必然导致利润率回归正常水平上下,这就是"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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