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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关于《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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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6-24 08: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业主的事前知情权、事中监督权、事后审核权。。真正做到这三点就是好条例!
10#
发表于 2024-6-24 08: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紧跟时代步伐,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也要与时俱进
11#
发表于 2024-6-24 09:58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这个条例那个条例,就是落实不了
12#
发表于 2024-6-24 1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中国是个法律健全的国家,就是执法不严。我们大唐财富广场入住九年了,一直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因国企开发商不配合至今未果。这么多主管部门是管不了吗?
13#
发表于 2024-6-25 08: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定的不明确。现行的收取标准以建筑面积来收取明确不合理。没有证据证明物业的成本与建筑面积有关(可能与住户的多少有联系)。建议在对小区的物业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除以住户数,以此来确定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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