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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福(2)
农村的日子是平静而平淡的,我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这种改变主要是心境上的,少了许多浮躁和纠结,也很少去想那些捉摸不定、捉摸不透的事情,安神安心,安闲安然。我的生活节奏也一下放慢了许多,但按时上下班始终没有改变,我觉得这是我的底线,我可以放松精神和身体,但决不能放纵肉体放任欲望,受教育这么多年,做人做事的原则已经根深蒂固。
自从收留来福后,我没再带着它上班,也没有形影不离。我不想让人误会我有豢养宠物的癖好,更不想让来福做我的宠物。我就是我,一个正常的人类。来福就是来福,一个被人遗弃又被人收留的土狗,一只正常的小土狗。我们不期而遇,冥冥中注定一般,我是这样认为,不然它怎么就偏偏躲在我的车子下面,而且我还会收留它,这难道不是注定的吗!我把来福当成是我的异类朋友,而不是生活中的宠物,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它能明白我的意思。我的一句呼唤,它摇头摆尾向我奔来;我的一声呵斥,它缩着身子向后躲闪......
看着小来福,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短篇小说,俄国作家契科夫写的《变色龙》。故事大概是:一条白毛小猎狗咬伤了首饰匠赫留金的手指,被人追打围攻,警官奥楚蔑洛夫正好带着巡警巡逻,扬言要主持公道,找到狗主人再罚款,并将小猎狗打死。当听到有人说“这条狗象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奥楚蔑洛夫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随着人群中有人说是将军家的,有人说不是将军家的,奥楚蔑洛夫的态度都随之转变。最后经将军家的厨师普洛诃尔确定不是将军家的,而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楚蔑洛夫让人把狗送回去,还威胁首饰匠赫留金“我早晚要收拾你!”
试想,如果这条小猎狗是普通人家的,那狗主人和狗的命运可想而知了。狗的命运是和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奥楚蔑洛夫是典型的变色龙,可现实生活中谁不在变呢,又有谁不会变呢?“狗仗人势,人仗狗势”的段子依然层出不穷,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也见怪不怪!
接下来的几天,我骑车去上班,来福不再拼命地追赶我,因为它知道我会回来,会给它吃的,会逗弄它,不会再丢弃它。
可是,一个严峻而现实的问题来了,我不在村里时,来福怎么办?当然,主要是来福“就餐”的问题不好解决,睡觉来福有的是办法。村里只是我工作和暂住的地方,终究不是我的家。有人是在城里打工,逢年过节回农村和家人团聚,而我恰恰相反,到村里打工,把妻子一个人丢在城里。周末和节假日,我得回城里与妻子团聚,儿子一直在外地读书,只是寒暑假才回来几天,我和妻子倒像留守的老人,于今年过半百,老夫老妻的还要分居两地,想想就觉得悲催。妻子总还调侃我,说要以村为家,以工作为重,不要总想着回来,不行就在村里再找一个,做老光棍子确实挺不好受的。我也假装认真地回答:确实有这个念头,只是实力不允许啊,这种小别胜新婚、牛郎织女的生活也不孬。
每次回家,把来福带着很不现实,也不理智。一是妻子有洁癖,很不喜欢猫狗等小动物,带来福回家,我们俩都别想进家门。二是城里不便于来福撒欢,万一吓到或伤到别人家的孩子,那可不得了。可我不在村里时,来福的吃饭问题怎么弄?想想有点头大,真不该一时心软,草率地决定收留它,哎,还是欠考虑啊。
怎么办?怎么弄?我抓耳挠腮,一时也是手足无措。把来福送人?这种小土狗农村多的是,估计也没人要,否则前主人也不会抛弃它,将它送人就好了。再次把来福扔掉?于心不忍,再说我已承诺照着它了,不能轻诺寡信,做人嘛,这点觉悟还是要有的。
有了,我忽然想到我小时候,父母要出去干活,就把我和弟弟弟托付给邻居照看,这个法子可以试试。根据回家的天数,计算好来福的口粮,把来福托付给老黎头老两口。于是,硬着头皮找到邻居老黎头,因为刚来村时间不长,很多人都不太熟,不好开口。老黎头是屋前邻居,进进出出,来来回回的,打得招呼多了,相对熟识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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