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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及社会各界人士:
近日,本小区(宣城中梁壹号院)楼房承重柱出现严重钢筋外露现象,部分电梯按键失灵且长期无人维修,安全隐患触目惊心。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直接责任方,物业公司的持续不作为已严重威胁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此声明如下:
一、钢筋外露:建筑安全的致命隐患
根据《建筑法》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严格达标,裸露钢筋将导致锈蚀加剧、结构承载力下降,甚至引发坍塌风险。本小区承重柱钢筋锈蚀(如31号楼地下车库承重柱),物业仅以“汇报过了”敷衍应对,无视全面检查、检测等需求,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构成重大安全失职。
二、电梯故障:日常出行沦为“生死考验”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需严格遵循《特种设备安全法》。多名业主反映34栋一单元电梯按键失灵(现在长期使用不了,已经大半年了),物业至今未对故障电梯实施停用检修维修。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未履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义务,已构成“管理失责”,放任危险设备运行。
三、物业不作为:权责失衡的治理困局
推诿责任:面对业主投诉,物业以“汇报给领导了”“历史遗留问题”为由拖延整改,却未公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监管缺位:物业未依《宣城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违建、隐患履行劝阻与报告义务;
服务倒挂:高昂物业费(1.29元/㎡)与低质服务形成强烈反差,业主权益与支付义务严重失衡。
呼吁与诉求
我们要求物业公司:
立即启动全面安全检查、检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承重结构及电梯系统进行检测,公示结果并限期整改;
公开维修基金明细:说明资金用途,接受业主监督;
承担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赔偿因安全隐患导致的业主损失。
同时,呼吁房管部门依《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对物业履职不到位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我们恳请社会各界关注此事,共同推动建立权责明晰、安全为先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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