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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小区保安队长化身园林大师,对小区绿化肆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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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5-5-14 07: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鳄城花园小区是我市早期最有名的园林小区,正值夏季,小区保安队长命令物业对大部分樟树砍头,对小区原有的樱花树进行了砍伐。

理论上,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授权,,没有物业公司的方案就不能修剪小区树木。一个保安队长开始统治一个小区,行驶至高无上的的权力,谁来制约?
2#
发表于 2025-5-14 08:02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小区保安队长命令物业……”,看不懂这句话
3#
发表于 2025-5-14 0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关键是小区里的“主人”大多奴性太重,所以“主人”让仆人给管了,
如果每个小区有50%不用100%的人常敢出面对小区物业进行“监督管理”我想就不会这样的事!
4#
发表于 2025-5-14 11: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保安把自己当领导了、
5#
发表于 2025-5-14 11: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处罚如下:
1. 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侵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会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
罚款: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可以并处罚款。
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处以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赔偿损失:行为人需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 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毁坏树木破坏绿化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侵害、罚款、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根据行为性质、损失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
6#
发表于 2025-5-14 12: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来自: 安徽阜阳
抖音上应该刷到一个段子,有个穿制服的对经营户说:你们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否则要格杀勿论!这位保安就属于那种品种。
7#
发表于 2025-5-14 1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谁来执行? 责令停止侵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部门或其授权单位会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
8#
发表于 2025-5-14 1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可有人管?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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