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

宣城论坛

 找回密码
 邀请注册
查看: 105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物业那些事儿:一场“无效合同”引发的幽默反击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5-8-27 2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话说某小区里,业主与物业之间上演了一出“罗生门大戏”,剧情跌宕起伏,堪比现实版“法律脱口秀”。
     第一幕:合同无效,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
     某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堪称“黄金搭档”,签合同时玩起了“既当裁判又当球员”的把戏——开发商法定代表人一手签两份合同,左手代表自己,右手代表物业,活像“左右互搏”的武林高手。业主们一脸懵:这合同是“双胞胎协议”吗?更绝的是,物业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才能拿钥匙,仿佛在说:“要想进家门,先交‘保护费’!”业主们哭笑不得:“这是买房还是拜码头?”
     第二幕:物业费返还:请把“误会费”还我
    物业拿着“无效合同”当“尚方宝剑”,三年间收得盆满钵满。业主们恍然大悟:这物业费交得宛如给“时光机”缴费——合同无效,钱却照收不误!于是怒拍桌子:“请把‘误会费’原路退回,谢谢!”物业却像被踩到尾巴的猫:“钱进了口袋,岂有吐出的道理?”业主们幽幽道:“民法典第157条说,无效合同要返还财产,您这是打算当‘法外狂徒’吗?”
      第三幕:公共收益,一场“消失的蛋糕”谜案
     小区公共区域成了物业的“摇钱树”:电信公司在公共场地架基站,租金进了物业腰包,业主们连根毛都没见着。业主们化身“侦探”,质问物业:“公共收益呢?难道被外星人劫走了?”物业支支吾吾,仿佛上演“密室逃脱”——钱去了哪里?这是个谜。业主们怒怼:“按民法典,这钱该属全体业主,您这是打算当‘隐形富豪’吗?”
终极回合:法庭见,谁怕谁!
      业主们一纸诉状递上法庭,要求物业退钱、公开账本。物业大概没想到,平日里收钱收得飞起,如今却被业主“反向拿捏”。庭审现场,法官大人敲锤定音:“合同无效,钱要退;收益要透明,别装糊涂!”物业大概后悔当初没把合同背熟民法典条文。
      结语:物业,请做“服务者”而非“喜剧演员”
     这场闹剧告诉我们:物业合同不是“霸道总裁式协议”,更不是“单方面霸屏剧本”。依法办事,透明服务,才是正道。建议物业转行侦探社——毕竟在“寻找消失的公共收益”方面,你们天赋异禀!

    (全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物业与业主的相爱相杀,请以合法、理性方式解决~)

电视
https://job.0563fz.com/

QQ| 宣城论坛 ( ICP证:皖B2-20100091-1 ) |电话:0563-2622566 广告投放:0563-2627497|皖公备3418003000|小黑屋|手机版|

GMT+8, 2025-10-7 15:21

违法举报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宣城论坛
营业执照&经营证照|举报电话:0563-2627498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177 0563 3664 渠道二:173 5638 2509
邮箱:1037326648#qq.com(#替换为@)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