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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里克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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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宣城市教育局长杨邦孝谈民办教育(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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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24-2-23 08: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1999年中发9号文的12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在发展民办教育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举办高中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举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可允许设立少数民办小学和初中,在这个范围内提供择校机会,但不搞“一校两制”。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优惠政策(如土地优惠使用、免征配套费等),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国家要加快民办教育的立法,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66#
发表于 2024-2-23 08: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颛顼的后裔 发表于 2024-2-23 08:34
1999年中发9号文的12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 ...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不是说要把国有的变成私营经济吧?更何况是义务教育。义务,听到没?
67#
发表于 2024-2-23 08: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2002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8#
发表于 2024-2-23 08: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专门抬杠 发表于 2024-2-23 08:40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不是说要把国有的变成私营经济吧?更何况是义务教育。义务,听到没?

《民促法》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69#
发表于 2024-2-23 08: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专门抬杠 发表于 2024-2-23 08:40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不是说要把国有的变成私营经济吧?更何况是义务教育。义务,听到没?

那个阶段,“公改私”是常态,当时有句话叫“抓大,放小”,意思就是国家控制那些对国计民生影响较大的关键性行业,其他的,可以放开走向市场。
在这种形式下,很多包括供水、医院在内公有制机构都进行了改制。
当然,从现在看,很多做法是有问题的,但在当时,这就是常态。
所以,我们现在来看那些问题,也应该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
70#
发表于 2024-2-23 08: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专门抬杠 发表于 2024-2-23 08:40
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不是说要把国有的变成私营经济吧?更何况是义务教育。义务,听到没?

在2002年的《民促法》第十九条有你提的问题的“标准答案”。
71#
发表于 2024-2-23 08: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艾斯美拉 发表于 2024-2-22 20:50
宣中没有初中部?估计你不是本地人或者是假的本地人。初中部历史比你年纪还大。

谁知道省重点高中还拖油瓶办了个初中部呢?这在教育不发达的时候是可以的,反正初中高中都可以通过考试择优录取,但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以后就不合时宜了,这就注定了宣中初中部要被剥离的命运。
72#
发表于 2024-2-23 08: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火烈鸟 发表于 2024-2-23 08:58
谁知道省重点高中还拖油瓶办了个初中部呢?这在教育不发达的时候是可以的,反正初中高中都可以通过考试择 ...

是这个情况。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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