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74
- 金豆
- 金豆
- 在线时间
- 小时
- 最后登录
- 1970-1-1
- 精华
- 听众
- 收听
|
92#
发表于 2024-4-25 1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看帖子当中关系大概是:
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纠纷①--物业公司--保洁外包合同/合同纠纷②--保洁服务公司--劳动(务)合同/劳资纠纷③--保洁人员
本来楼主只要声明业委会按约定履行了物业管理合同,纠纷①已解决或未产生就可以了,后面纠纷的产生就与你无关了。多的部分你可以说明有哪些纠纷,和帮助保洁人员解决了纠纷③,可以说是体现了社会责任感。
如果纠纷产生地在宛陵湖小区,那被提及是正常且避免不了的,无法要求不被提及(即此贴中让大众感觉不合理的点)。
“欧阳克克”的身份不知道是保洁人员还是保洁服务公司,但其两次发帖都是以劳资角度,第一次我记得我回过可以协商或者走劳动监察及仲裁等。
我个人总体感觉是,这之中大概只有纠纷②(保洁服务公司的服务费)和纠纷③(保洁员的薪资),前两次帖子也只是让大众觉得是物业公司欠薪(大众不知道保洁外包),并未让大众觉得是小区业委会欠薪,结果业委会出面发帖反应过度了。还有,书面文件一定要弄清楚各个主体的正确且完整的名称,稍微在工商信息网站上查下再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