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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徒步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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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河南漯河郾城区一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法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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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09:16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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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1: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国外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等都是法院逼迫保险公司医药公司庭前和解,不然就是天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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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3:38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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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3:47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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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18 1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事件起因: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裸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
      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8832.93元,经党某某的申请,当地司法局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

判决结果:
      此案由法官王佳佳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签字确认的损失范围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部予以支持;因其住院的29天中的14天未实际住院,医嘱只开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三盒外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的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日住院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问题焦点:
      结合抖音、头条及凤凰网上所扒的情况,党某某与保险公司和解未成,因为保险公司只愿承担12000元的各项损失,也就是党某某主张的三分之二都不到,我想不管换作谁都觉得不公平,也不会接受。有的会说,这是党某某借此讹保险公司,我想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有这种想法的不多,真正敲竹杠的人是哪些欺善怕恶,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无赖。有的人也会说,党某某是单身汉就是无赖,我想未必,如果说他是个就无赖,也就没有必要去法院起诉,直接找保险公司不就行了吗?协商和解中,党某某面对的是保险公司,自身劣势明显,我想加上沟通技巧及效率等方面的原因,在赔付方面被碾压是客观存在的,党某某自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所以诉讼法院解决。亦或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人激他说,你不接受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呀!
      起诉——正中保险理赔人员的下怀,因为他们经常与法院有关部门打交道,懂得这个流程,怎么做能少赔那是轻车熟路,加上与承办法官“很熟”,就更具优势;虽然当地司法局应党某某的申请,为其指定了援助律师,那也是象征性的,至于为什么?不说都懂!
      法院开庭审理结果,一切的一切都是按照保险公司主张的方向判决,这是党某某始料未及,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原来和解未成是因为不公,本想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期望公平、公正的解决,哪知道这诉讼未能给自己挣来半点权益,反而还损失了一大批,造成更大的不公,换做谁是当事人都会有怨气,感觉法官肯定偏袒了保险公司,于是把所有的希望转化为怨气都洒在审判法官身上,积怨怒火无法排解导致后来的报复。导致刑事案件发生,可悲可叹!
      法官王佳佳断此案,错了吗?没有,她是按照法律、法规判案的,以证据来说明事实。这对党某某来说是灾难,因为他未曾经历过,尽管党某某说的再有理,因为无证据证明或证明不足,其主张自然得不到支持。指定的援助律师有没有尽职责争取?这就难说了!就如有的律师所说的,即便你说的百分之百是事实,并且有天大的冤枉,但是没有证据来支撑,法官也不会支持你,因为法院不是说理的地方。现在疑惑的是党某某住院后十四天有医院证明,却不被认可?就因为挂床回家疗伤?即便不认可,难道误工费、营养费不能酌情象征的赔付一点?就因为他是单身汉?其实王法官不说判赔付一万八,判赔付一万五,甚至是保险公司愿意承担的一万二,都不会发生后面的故事。看通报王法官去年断案四百多件,今年截止目前审结两百多件,又是“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可谓是法规娴熟,业务精通。怎么会作出如此的判决?只能说王法官办案经验丰富,但是缺少一点温度。她也绝不会想到冷血的判决导致人生路断的结局,但事实已经发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

几点思考:
      记得脑筋急转弯的一个问题:“伤在什么地方不痛?”,当时苦思冥想怎么都答不上来,因为伤在自己身上无论在那个部位都是很痛的,就是没有想到“伤在别人身上”!这就是没有感同身受,又哪能做到冷暖自知?没有亲身经历,又哪能体会到打官司的酸甜苦辣?我还是那句话:凡事都有因果,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有的网友说:你是那个未婚的小老头,你是共情杀人犯,你怎么代入感那么强?其实我是不是未婚小老头?是不是共情杀人犯?这都没有关系,我只是表达我的立场而已!我的观点不认同,也犯不着妄加揣测,恶语相加。我只能衷心祝愿你的人生顺遂,前程似锦;同时也要提醒你前路漫漫,担心失蹄!
      从福建的莆田案到陕西商洛案,从去年的女律师被爆头案到这次的女法官被割喉案,从爆料的情况看,弱势群体确实有被欺负,被愚弄的现象存在,大家都有眼睛,都有自己的思想,都是由于基层处理太过简单粗暴的结果,底层百姓都是相信国家法律、法规是保护他们权益的,可结果是事与愿违,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失望,要么忍受要么爆发。每起事件的发生,在社会上都引起轩然大波,热议非凡,都说要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但是基层屁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老实人,依法办事的路还很长。
      引用简书中的一段话: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在每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大山。蝼蚁之躯,无论如何抵挡不了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绝大多数人是想平安与舒适地生活着,但世界在变,我们的社会也在不断向前发展,现实生活往往会把你逼到一个角落,你却无从选择。你连好好的低调地与世无争,人畜无害地过日子,可能都将成为一种奢侈。生活更多是一种被改变,看似水波平静,实则波涛汹涌。绵里藏针让人有时应接不暇。但是,无论如何,保有内心的喜悦,忽略憎恶,容人容事,以积极的思维与宏大的格局去看待与迎接。
      虽困难重重,委屈多多,但真正让人快乐是自己选择的态度。寻求自我生活的意义与价值,洞见自我人生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能有所不能,才能更淡定地生存,偶尔体会到蓦然回首的幸福感!
      
      知道为什么而活,那一定能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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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6:3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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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8 18:32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行驶 发表于 2024-8-18 16:35
无赖穿个白衣服躺保险公司大厅,18000到手!

!就是一个无赖,想讹18000,结果被法官反驳,一时头脑发热,导致惨案发生,可悲的是竟然还有人妄想为他洗白!深层次原因是我们仇恨教育结出的恶果。
280#
发表于 2024-8-20 09: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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