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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徒步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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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河南漯河郾城区一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法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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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发表于 2024-8-23 13:08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徒步穿越 发表于 2024-8-13 15:40
小李子,话不能这样说,那个人还不想好好的活?

老头老太尽快入土包不包括你的父母?

在论坛从不高估他人,更不诋毁他人
290#
发表于 2024-8-23 16:5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行驶 发表于 2024-8-20 09:36
他为什么不直接鹅车主,车主一定吃不消单身汉鹅。整个通告还把他获三等公放上来,三等公与这件事有屁关系 ...

现在的保险公司理赔,绝大部分都是要通过法院判决的。正好我一亲戚去年骑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也是机动车全责,也是通过法院判决的。法官会对你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其中有一笔钱医院没有退款(后进核实,是医院与保险公司沟通出现问题),被判证据不齐,现在等待二次宣判。法院判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再回到该案,既然法官认定住院时间只有14天,同样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不是你拿个证明法官就采纳的。最后退一步讲,你认为法官判决不公,可以进行上诉啊,我就上诉过。用这种极端方式,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生命的藐视,其危害性极大!更可悲的是,网络上许多人不明真相,竟然对行凶者叫好,那些与他们意见不一致的竟被网爆(如里克尔梅)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不同的声音,这个不同的声音代表真相!
291#
发表于 2024-8-23 17: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阜阳来自: 安徽阜阳
首先要说说这个案件判的是否公平公正在下结论。
292#
发表于 2024-8-23 17:32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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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发表于 2024-8-23 17:36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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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18:29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行驶 发表于 2024-8-23 17:32
这个2万元以下的案件不能上诉,你查一下!

我当年也是交通事故案件,是1.2万上诉至宣城中院的。我刚才查了一下,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在法定时间内是可以上诉的。所以,不存在2万元以下不能上诉一说。至于该起案件,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我们常人的观点与法官观点是不同的。该法官认为实际住院只有14天,是基于事实为依据的。法院判决,不能以“同情弱者”为借口,从而破坏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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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3 20:3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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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5 07: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踩单车的 发表于 2024-8-17 12:57
你以抖音上看到所谓的“真相”来进行评论,那还要法官干嘛?此次事件,小李子评价说出了事情的真正原因。 ...

我认为:他有可能不懂法律,但是他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不然他也不会起诉。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法律居然有不可言传弯弯绕。心存不满、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蘑菇人很容易走极端的。另外,提醒一下各位:“懂法律”和“玩法律”的人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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