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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宣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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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人防工程能当车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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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9-11 18:3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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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9-11 20:32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我就想问下通知上面说的,建设单位开发商有权利把车库转让给营销公司吗?
19#
发表于 2024-9-11 20:34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市国动办 发表于 2024-09-11 15:32
网友宣城木子:
    您好!关于您在宣城论坛上反映的康桥风景人防车位买卖问题,我办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2.人防车位不得出售(让),但可以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3.康桥风景小区地下车库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两种,产权车位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出售并办理产权登记,人防车位只能出租,但由于该小区人防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近期正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相关程序,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第二十二条,“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该小区人防车位尚不具备租赁条件。经与宣城智联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待小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会提供具体的人防车位租赁方案以便为广大业主服务。

我就想问下通知上面说的,建设单位开发商有权利把车库转让给营销公司吗?
20#
发表于 2024-9-12 08: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出卖的一定不是人防车位。
21#
发表于 2024-9-12 09: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云兮 发表于 2024-9-12 08:12
出卖的一定不是人防车位。

主要是他们业主看到卖车位,心里气不过,因为这样就不能免费停车了,脚指头想想卖的也不是人防车位
22#
发表于 2024-9-12 1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市国动办 发表于 2024-9-11 15:32
网友宣城木子:
    您好!关于您在宣城论坛上反映的康桥风景人防车位买卖问题,我办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回 ...

康桥风景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车位分为两种,黄色是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蓝色是产权车位可以买卖,同是人防工程怎么还有两种使用性质,刷个蓝色油漆就不是人防工程了吗?
23#
发表于 2024-9-12 11: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云兮 发表于 2024-9-12 08:12
出卖的一定不是人防车位。

但人防工程的车位分为两种使用性质,也是隐患
24#
发表于 2024-9-12 15:24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只求一钓 发表于 2024-9-12 11:34
康桥风景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车位分为两种,黄色是人防车位不可以买卖,蓝色是产权车位可以买卖,同是人 ...

一个地下室,还有这样区分?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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