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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于开发区管委回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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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8 19:4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安徽安庆来自: 安徽安庆
贵单位:
贵单位于2024.12.17日 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希达D9商铺二楼旱厕问题,市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商铺于2023年10月23日租赁给商户,首租三年,租赁时该商铺室内旱厕为前期退租商户私建,我公司层多次上门发整改函整改,责令拆除旱厕,对不整改的采取清退,考虑到商户租赁期未满,予以三个月期限协调搬迁。 这个首租用的好,而且也说了是前期退租商户私建,那么问题来了,回复说是他2023年10月23日才首租的,也就是前面不是这家,他是这天才首租,。那请看一下2020年11月25日贵单位的回复;,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举报,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城管分局、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对希达小区D9商铺进行现场查看,并承租人进行约谈,经调查:希达小区D9幢楼9-11商铺(博雅学堂)主要经营学生托管业务,没有办学业务,内设厨房供教职工使用,并未做餐饮对外营业。经询问该户未改造排水管,根据相关要求经营托管需要设置消防通道。已通知经营户立即对自身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合法合规经营。 他2023年10月23日才首租的,但是通过开发区2020年11月25日的回复,我们可以知道,在2020年11月25日之前也是一直在营业的,也是这家,通过天眼查得知,这家注册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注册地址就是这个商铺地址,那么问题来了,谁在说慌?
2024年11月17日的回复经现场核实,来电人反映希达小区D9栋商铺二楼改建旱厕问题,经调查,希达确有部分商铺存在私建室内旱厕,我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了整改通知函,并逐一上门要求整改,限定2024年10月31日内自行整改,目前各商铺暂未整改,建设单位作为国有企业,秉承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立即组织施工单位对以上旱厕未经雨污分流采取相应维修措施,实现雨污分流,预计2024年11月底前整改完成。
2024年12月13日的回复:经查,针对希达D9栋商铺二楼室内旱厕未经污水管排污情况,我公司已进行工程维修改造,现已实现雨污分离。商户在二楼的旱厕属私自违建,我公司已发整改函并上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造成的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
2024年12月26日的回复:经查,希达小区D9-9、D9-10、D9-11号门面房三年有偿经营使用权于2023年10月9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竞价成交,该商铺于2023年10月23日签约,首租3年(那么在2020年11月25日之前也是一直在营业的,也是这家,而且这家注册日期为2020年5月13日,注册地址就是这个商铺地址,这又怎么是首租),租赁时该商铺室内旱厕已建,建设单位已多次上门发整改函整改,责令拆除旱厕,对不整改的采取清退,经协商,该租户同意搬迁,开盛集团予以三个月期限协调搬迁,搬迁时间截止2025年3月16日前,待其搬迁后拆除。
在城论坛上2024年12月23日与2025年3月18日 回复的对比:
2024年12月23日的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工作人员核查,希达小区D9-9、D9-10、D9-11号门面房三年有偿经营使用权于2023年10月9日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竞价成交,该商铺于2023年10月23日签约,首租3年,租赁时该商铺室内旱厕已建,业主单位开盛资产运营公司已多次上门发放整改函,责令拆除旱厕。经协商,该租户已同意搬迁,开盛资产公司予以三个月的期限协调搬迁,待其搬迁后将拆除此旱厕。                                                                             2025年3月18日的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业主单位开盛资产运营公司处理。经进一步核查,您反映的室内厕所并非旱厕,该室内厕所位于希达小区D9-7商铺二楼,早期设计时室内无相关厕所,商户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改造,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协调,目前该厕所已实施雨污分离改造,并未发现堵塞、异味等问题。下一步,开盛资产运营公司将加强监管,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2024年12月13日已在回复中定性商户在二楼的旱厕属私自违建,既然是违建,那么为什么一直不进行拆除?2024年12月23日的回复已经说明,该租户已同意搬迁,开盛资产公司予以三个月的期限协调搬迁搬迁时间截止2025年3月16日前,,待其搬迁后将拆除此旱厕。却又为何在2025年3月18日又出了自相矛盾的回复?贵单位做为政府部门 ,针对老百姓提出投诉做出正式的回复应该是严谨的,说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承诺,都是对老百姓的一种承诺,是政府和一种诚信,,而不应该是随意回复,敷衍拖延,用后一个回复去推翻前一个回复。对于违建,应该是拆除,恢复原状,而不是用一个一个的回复去拖延。我们宣城是一个文明城市,大街上到处贴满的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的宣传画和标语,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和诚信,应该是说到做到,而不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只存在墙上。
对于维权,我将会持续到底,我可以发抖音,发快手等网络平台,还投诉至12345,还可以信访,市级,省级等政府平台,毕竟我占了理,为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投诉的是违建,而且投入还长时间得不到处理!维权会一直持续到承诺得到兑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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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0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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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来自: 安徽
这事儿给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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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0: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默默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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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2:4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就是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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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16: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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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25-3-19 21:25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淮南来自: 安徽淮南
王大佬 发表于 2025-3-19 12:43
就是不想管

一个违建,影响居民的事情,能拖这么久,房东要是私人的是估计早就强拆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25-3-20 07:33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在开发区管委会3月18号完全推翻前面所有回复的回复中发现了很有意思的词语,因经营需要!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辖区内的经营者违建都可以用这个回复?只要是经营需要就可以违建?,,,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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