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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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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请问:在宣城市生活还有安全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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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4-21 14:17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枣庄来自: 山东枣庄
多年前我看到2个17岁左右小伙子火车站买切糕,结果不够付钱了,报警。在处理中,一个小伙子撒腿就飞快的跑了。卖切糕的几人很急,抓住另一个小伙衣服不放,车站爬出所人员把激动拉扯的人员分开,让小伙坐到了警车后座,稍后在车后座的另一边,有人拉开了车门,示意,小伙领会,一阵风,只剩下卖切糕的更激动的心情!
26#
发表于 2025-4-21 14:19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枣庄来自: 山东枣庄
事情解决了!
27#
发表于 2025-4-21 1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宣城治安不错啊
28#
发表于 2025-4-21 14: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君野 发表于 2025-4-21 12:20
你好!
警察二次上门协调处理,达成了事后(第二天)有关部门处理,而开发商无视警察协调、胆大妄为的恶 ...

首先你要知道一点,根据你的描述,你和开发商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针对民事纠纷,警察能做的只有调解,针对在警察调解达成的协议,如果不涉及到警察职权内的事宜,就算他违背了协议,警察也没有权力去处理他,不能光凭你一句话,警察就要去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体现。
其次你说那是赃物,那不是你说是就是的,如果属于人防车位,那是属于国家的不假。但是你提到了你所谓的人防车位实际上是机械车位,那么这个地方是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机械车位这个设备属于谁那就不是你说的那样了。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开放商平时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他装机械车位是为了实现他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不能因为他的设备放在车位里就归国家了吧?那你的车停在人防车位你的车是不是也归国家所有???你说他是盗窃,这又是哪个有权部门的认定???
第三,在你对我的回复里提到了你认为那是个别执法人员的作风,那么个别执法人员的做法就能带来“整个宣城生活没有安全感”这样的结果???哪个城市没有不文明不如意的地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是你这一句话想抹杀宣城这么多年开政府和群众的工作成果???
最后,你只需要明确两点就行了,第一,人防车位属于国家,这里的人防车位指的是不动产,机械车位是设备,这是动产!第二,如果凭你一句话,就可以把某件物品认定为赃物,把某种行为认定为盗窃,公安机关就会凭借你的话去处理某个人某个单位,那么不好意思,那才是所谓的“没有安全感”!
29#
发表于 2025-4-21 14: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君野 发表于 2025-4-21 12:15
你好!
  首先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并不一定是开发商投资投资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土地增值税相前 ...

一看你就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车位的配套设施你懂是什么吗????那是人防工程的消防系统和通风系统等设施设备,什么时候人防车位的配套设施包括机械车位设备了???
30#
发表于 2025-4-21 15: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宣城来自: 安徽宣城
春蚕34 发表于 2025-4-21 09:04
开发商拆掉的机械车位,有业主买了吗,有业主缴钱了吗,产权属于谁?这些都要说清楚。
要是目前产权属业主 ...

我认为开发商需要拿出开发成本结构    一般开发商都是把成本摊到商品房中   除非开发商对附属物成本另算
31#
发表于 2025-4-21 15:19 TA使用手机在宣城论坛发帖啦※★☆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来自: 北京
云游神 发表于 2025-4-21 14:58
一看你就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车位的配套设施你懂是什么吗????那是人防工程的消防系统和通风系 ...

如果是消防系统和通风系统那性质就更恶劣了。那能随便拆除吗????

点评

无语  发表于 2025-4-22 11:24
32#
 楼主| 发表于 2025-4-21 15: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杨桥 发表于 2025-4-21 14:13
人防车位是地上划线的,和上面装的车位是两回事啊。

上面装的立体车库不属于人防工程啊。

您好,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        住宅商品房售卖的价格中,如包含了开发商申报的人防费用,那么,全体业主已经实际承担了人防机械车库的建造成本,因此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小区人防车位的收益权就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        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谁设资谁受益原则,这个使用权是归业主所有的,我们有权收回这个人防车位的除所有权之外的一切权利,现在开发商擅自破坏我们小区的人防工程,这是盗窃行为!

第三,        人防车位是国家要求配套建设,是为老百姓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设施,而且人防车位的数量是根据小区住宅户相配套建设的,如果没有这个人防车位,建设小区在验收时是通不过的。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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